不然不要靠近 最好停在路旁 打119
然後請他們同步通知 轄區員警 前往處理 然後在事故後方放三角錐或故障三腳架 不然放置 其他物品阻擋
就好了 除非現場已經有其他人 過去協助處理 會比較好 否則 會像我 幾年前的情況一樣 好心幫忙 卻差點成為被告
要不是警方 靠通聯紀錄 附近監視器 肇事車輛 遺留在現場的輪圈蓋 查出是別人撞的 不然會被關的莫名其妙....
當時 我要求 警方調我從新營-後壁-水上-嘉義 沿路 經過各路口 的影像資料 及到達事故現場的時間差 就可以證明
是不是我肇事 過年考慮 買台行車紀錄器 避免在協助處理事故時 避免不必要的爭議!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