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平 wrote:我說了是沒什麼不...(恕刪) 沒辦法相信沒有罰則 , 倘若用勸導的方式取而代之對慣性的違規者肯定是不痛不養罰款算是合理的處罰方式就如同帳單逾期未繳 , 罰款的意思一樣只是個處罰的方法罷了總不能把違規的人通通抓去關吧「政府應該有照顧、教育的責任」是啊!取締違規就是照顧那些守法的用路人教育?早在各位考駕照時就敎了筆試的目的是什麼? 路考呢?
那請問一下,在紅燈右轉時限下,中華二路北上方向右轉十全路,外線有一超短的專用道,第二外線地上有直行和右轉標誌,但到停止線前變成只剩直行標誌,此時因紅燈右轉時限很短的關係下,由第二外線右轉,這樣會被照相嗎?
哈哈平 wrote:但政府應該有照顧、教育的責任教育民眾守法不違規的重要性...(恕刪) 會守法的民眾就是會守法..不會守法的你再教育也沒用跟酒駕一樣 不知酒駕害死多少人 就是有人酒駕不要跟我說政府都沒在宣導酒駕多裝照像機多罰幾次錢 這種教訓會是最好的!只要你照規矩 根本不用擔心把錢給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