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樓主遇到專門靠告人賺錢的"訟棍"了吧!你去警局陳述一下事實,並同時攜帶錄音筆,並告知對方"我有帶錄音筆,接下來的對話我都會錄音",看對方要說什麼!切記!火氣要壓住,不要隨意發飆讓對抓到小辮子!樓主,加油!
777HQ wrote:所以在此案例告訴人引...(恕刪) 在刑事訴訟程序下被害人並無由主張要告什麼法條根據事實引用法條是檢察官的責任被害人只要陳述事實(如果是告乃罪,就要再聲明告訴)所以,今天如果對方車子真的被樓主撞了肇事逃逸這四字→可能只是不懂法律之人口頭上跟警察大人所表述所以......事實上,可能不是要告法條上的肇事逃逸罪假如最後檢察官認定只有財損,那可能就是毀損罪而毀損罪又不處罰過失犯最後.......大概就剩民事責任吧反之,如果真如樓主所言根本就沒碰撞那對方報案的行為就非常可議了客觀上和主觀上怎麼看都像是要惡意陷人於刑事追訴所以.......誣告罪就不要客氣給他告下去吧
march6047 wrote:我覺得他應該是很...(恕刪) 大大好,我駕照有考過我跟前後車都有保持一定的距離所以可以在前車急煞的時候閃過我的後車看到當時狀況就開始按喇叭,可能他也被嚇到而我是當時比較衝動騎到他副駕駛座後去敲他玻璃車窗所以我的口氣算是罵twearthling wrote:恩,警察也不是閒...(恕刪) 我的車前後刮傷一堆,台北市停機車難免就讓他這樣,對方不知道不會拿這個當藉口,看到黑影就開槍反正沒碰撞也不可能會互留漆在對方車上覺得人家是想得到我的資料後幫駕駛座那為大學生報復或是什麼之類的如果今天是我不對跟他發生擦撞,結果很明顯也就不會有今天各位看到的這篇文章會發這篇文章的目的是希望能夠聽聽各位的意見或是經驗保護我也讓其他01上的人有經驗Leinster wrote:不好意思能不能...(恕刪) 我看對方態度吧......另外三樓有大大說肇事逃逸要驗傷單跟碰撞證明我騎車 對方開車撞上的話對方能拿出驗傷單我可能就已經要在那條路做法會了
放心 如果確定完全沒擦到他的車的話 根本不用怕你對他說幹嘛緊急煞車很危險你知不知道 <<<也沒有恐嚇意味(除非你手上拿刀拿槍...=.=)如果最後確定你根本沒事的話反告他誣告然後看情況告民事 要求精神賠償還有你浪費這些時間所損失的錢反而還能賺一筆 你該偷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