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小毅 wrote:補充一下 從新聞上 看過類似的案例 這類的狀況 警方所採取的作為更為強悍如果查後確認只是 違規逃逸 不只被開單 還會被移送法辦 罪名是公共危險看來 台灣的警察 要多加油了不要屈服於這些自以為是的惡人 還有更希望警界高層 不要屈服於某些是非黑白不分的 民代...(恕刪) 事實上 我是認為 這篇該寄給警界高層看看 警察的文化 到底哪裡出問題一個負責 盡職 的警員 因為這樣而受到處分 是問 你如果是警察 往後 你還會認真盡職??當然 是我的話 我會選擇 不做事 反正新水照領假使 警界的長官都這樣對待認真的警員 那未來 真的該位社會的公平正義擔憂
這種行為在新加坡的話警察自己有權力可以把逃跑的那個人當街槍弊掉至於錄影 每台警車都有配置攝影配備我昨天在YAHOO心文看到員警要追一個偷車賊結果那個偷車賊急轉轉彎到警車前警車為了要閃她 把人家的圍牆撞倒偷車的跑了 還要陪圍牆的錢他大可給他撞下去 不然直接開槍為什麼那位警察不這麼做??因為這裡是台灣 開車撞死 開槍打死都會被人家冠上"執法過當"難怪台灣的問題那麼多 如果台灣像新加坡那樣槍斃光光應該就不會有那麼多社會頭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