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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什麼!!!又出事了!!!

evovi7653kimo wrote:
飆車就飆車幹麻要砍人...(恕刪)

同意+1
我突然有點慶幸自己住在很偏僻的郊區,雖然上下班出去玩路途都很遠
但是人口有夠稀少的...就算有少數飆仔也都只是單純過路
不過昨天半夜出門買宵夜,騎車出門也是超低調的...
車速低於45KM,絕對不東張西望...
未成年宵禁好像本來就有了

我之前就被抓進去派出所等我媽來接
那時候去朋友家
晚上無聊想吃宵夜
就去超商
結果就被抓進去等我媽接人了
嫌犯說:「就是看他不爽而已!」

----------------------------------

我看是過太爽!
父母給的太多,要什麼有什麼~

完全不知父母在外奔波的痛苦
如果將父母給的一切掏空之後~
因該也只剩下
去當小弟或小妹的資格了~~~


天啊,台灣法律改快改一改拉,立法委員不要每次都在那邊打嘴砲,真正做事的只有幾個人而已,要不然這種社會風氣在不改變的話,以後類似的報導會越來越多
kiki070809 wrote:
新聞網址:http:...(恕刪)


瞎米!
是彰化唷?
小弟住彰化耶!

本來想說新竹無故殺人案件已告一段落,
想不到又發生了!
而且還在彰化!

希望不要發生在大家身上!
http://www.wretch.cc/blog/kidding54321
一切都該怪台灣的”人權”主義太興盛
現在父母太寵下一代
動不動就找議員、代表出面關說
做錯不能懲罰要不然就等著被告
什麼都要講人權
那還要法律幹嘛
惡行重大抓到除了要加重其刑還要連做罰
連父母一起抓起來槍斃
現在該死的人真的太多了
無言~
找點事情給中輟生做吧..

如果要他們白天到工地搬水泥
晚上就沒力氣出來閒逛打人了吧..

但是也要他們願意去做 唉..
以後抓到相關的犯人

全部安排住到立法委員的住家附近

或是他的小孩的學校或是工作場合

我想

很快的

他們就會去立法了吧 ^^
nidtiya wrote:
一切都該怪台灣的”人...(恕刪)


大家都批評人權團體

我反而要幫人權團體說話...............



要知道,
一個表面和諧的社會,
需要很多因素的存在,才能達成~

為何要人權團體?
因為要讓犯人與犯人家屬內心感覺好一些
實質上當然沒有意義,但就是需要這種"讓當事人爽一下的團體"存在


又例如,
為何要容許集會抗議?
就是讓民眾發洩出來以後才能維持和平~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feel0729 wrote:
找點事情給中輟生做吧...(恕刪)


同意+1
大大說的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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