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我都不知改裝何罪之有,又不是換掉引擎,像是排氣管我只要音量不超過規定,你管我用哪支,改燈不過是增加照明度尤其我更讚同改成魚眼,台灣政府就是這樣,凡事慢好幾拍,國際上都引入HID作為行車照明,就因為台灣車輛製造商的成本考量,不引用就把HID當作是違法,莫名其妙,汽車最後還不是引用了,沒啥大建設就只會小地方與民搶錢,像牌照稅都說好幾年需改成每100C.C.為一個級距徵收,國際車商做引擎才不會考量小小台灣稅負的計算方式,像台中市四月份安全島超速照相機爆裝45支不會太離譜嗎?連非幹道都裝,缺錢缺那麼大,就不要亂花,真是賊政府。
我覺得應該抓的是:1.打鳥燈,那種直射前車騎士背部或後照鏡、造成對向來車視線不良者,應以公共安全危險罪送辦+罰單。2.後照鏡,沒有裝該抓,但裝了未調整或已經無作用掛在那邊晃的,也應該取締。3.排氣管,排氣口未水平該抓,但明顯吵人的直接照像責送監理站驗車+罰單。4.方向燈恆亮或煞車燈改裝太過刺眼影響視線者,應以公共安全危險罪送辦+罰單。總之,會造成他人駕駛安全危險的改裝就應該抓才對...至於改煞車制動,只要能達監理站驗車煞車制動測試要求就應該合法才對。
昨晚 20:30 (5/2)行經松江與市民大道交叉口就看到波麗士大人會同環保單位(身著環保署背心)的人一起在開單子被攔下來的是一台改翹管的車環保單位的人還著相機~不知道有沒有拍照要求驗車只能說最近機車有較明顯改裝者要多注意
dvvds wrote:基本上我都不知改裝何...(恕刪) 政府不是說了消費卷補不回來,要多開點單我是覺得要大執法可以,但是標準到現在我還是搞不懂,警察說非原廠即可抓,監理站上說明排氣管出口水平即不違法,所以?誰說的對?HID+魚眼最有爭議的是,直上HID切鹵素的抓不到,為行車著想改魚眼的卻死定了
執法~!?5月才會變嚴?沒有吧....發完消費卷之後....波麗士大人很誇張....凌晨....3點多了還在我家的小巷子開違規停車的單子.....拜託"凌晨"還在開單...不誇張機車..汽車...能開的他都開....不止一次....是常常......聽我朋友說的(不知道準不準)以前的波麗士大人一個禮拜只要交一本罰單本現在聽說一個禮拜3本.......(不要轟我...我聽來的)原廠的警察是一定不會抓沒錯.....我昨晚又遇到警察封路臨檢....(凌晨3點多....)挖~好熟悉的路段....好熟悉的警察面孔....(不是上次嗆我的警察..硬開我紅單的嗎~!?)老子在停紅燈時......就給它切換遠燈....光線重照腳...瞬間變成照頭......(剛好我黃金燈泡燒壞了....換回原廠我才敢.....千萬不要學習...)當綠燈時....騎過去...我看著警察....警察看著我....(當下心想攔我下來阿)不過並沒攔我.....當下舒坦多了......補上一句.....敢改車...就不要怕被抓.....(紅單繳了1萬多的心得)並沒要說啥....純粹LDS說說而已~~~(別轟我....也別砲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