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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之後,台灣人,多一點憐憫之心吧

崇洋媚外欠砲文

裡面一堆歧視我們的語言,明明就聽不懂中文卻說"這就是中國""去妳X的中國人沒同情心".你X的勒....
如果換成你載現場

你會去把傷者扶去旁邊嗎...

我想你也不敢去動他

現在台灣的社會 萬一浮去旁邊送醫不致

到時賴載你身上 這樣誰敢去動

況且機車闖紅燈 因該是要負大部分責任的吧

遇到這種事 打電話報警叫救護車就好

換成大大你 你敢去動傷患嗎 我想你也不敢吧
真是荒唐到突兀又不恰當的歷史名言的比喻 !
因為阿多仔沒碰過,自己明明是幫忙報警,然後來關心傷勢的第三者,還被人認為就是肇事者,然後上法院,浪費錢,又浪費時間的這種鳥事。

因為這裡是台灣,不是大陸,也不是美國,就是因為上述這種鳥事多了,所以有人報警就已經是最大的幫助了。

而且行車紀錄器的車主應該是拿起手機要打電話報警了吧!?右前方的騎士看似也是在掏口袋要摸手機,搞不好他看到那兩個屁孩還在動,又傻了一下,所以讓人誤以為甚麼事都沒做吧!?

憐憫之心不是用在這種地方的吧!?
看完影片後覺得嚴重傷亡的機率應該不高

今天撞到的是車身不高的大七

撞擊後機車卡在原地 慣性的因素人肯定是被拋到空中的

而動力已經被緩衝掉了

之前有個在高架橋下事故的影片 該騎士也是如此

碰撞後在空中轉了2圈落地

只要戴好安全帽 不是頭部墜地 情況還不至於危害到生命

如果是大卡車或是貨車

碰撞後人直接往車體砸過去後果絕對不堪設想

基於人道考量 如果真的遇到了 還是得報警 人命關天
首先我也很憐憫他...


但是..
他這種騎車方式, 講難聽一點, 還好他今天是被大七撞到, 只有自己出事,
若他這次逃過了, 他未來一定會再連累到別人一起下水時, 還要憐憫他嗎?

幾個月前我曾經在台北市目睹小貨車自己不慎翻覆(下交流道大彎又急煞), 車主沒受什麼傷, 自己從車裡爬出來.不等他求援就有許多車主打雙黃燈下車幫他復原. 我們社會沒那麼冷漠.

至於對這位14歲小屁孩嘛: 幫忙打119或是110是一定的, 當下還要強調目擊了小屁孩闖紅燈, 要找證人算我一個.
憐憫之心也是要看對象的

機車撞大七 這例子應該說 自作孽不可活


若是照樓主的觀點 每每 酒駕肇事 無辜被撞的用路人 即使沒有受傷


酒醉駕駛死亡或是重傷 就應該得到一定程度的 "免責" 或是 樓主的 "憐憫" 嗎


應注意而未注意 造成悲劇後 再來取暖 後悔 自己受傷 死了也罷


無辜受牽連的他人 無語問蒼天嗎
沒辦法

台灣法律 傷者為大

有受傷 不管對錯 就是要對方賠@@

我想說的是,今天他是在沒有違規之下發生事故,我第一時間一定會去幫忙他;高速闖紅燈,嚴重違規發生事故,你要我們多一點憐憫之心,我想不用吧!多給這種人憐憫之心只是會讓這種情怳愈來愈多而己!

現場的人當下有幫忙報警,己經算很不錯了~~對於這樣違規的人己經有很大的憐憫之心了!

我由心的真為那邊汽車車主感到倒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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