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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置物箱放斧頭, 會觸法嗎? (結論: 會!)

說真的...

MACE比較好用...

你噴對方 對方不會受傷也不會死...會很難受是真的

而且也是正當防衛

你放斧頭或是刀之類的...你不會用沒學過...被對方搶走就換你好笑了...

我自己是放一支PSD 21" MACE膠狀一罐


遇到那種裝模作樣的...拿PSD嚇嚇他就好...但是同時MACE也在準備了
要是那種真的要打的....MACE就射出來了有必要的話...PSD再補個一下...就OK啦

輕鬆又愜意XD

MACE & PSD 真是居家旅行,騎車出門,必備良物阿
這是一個殘酷的世界...
看起來樓主不是拿來防身,而是隨時殺人。
建議是不要比較好

之前我同學置物箱內放了美工刀

因為沒戴安全帽被攔下加上長相不友善

警察有檢查置物箱之後就被請回警局泡茶關切了

呵呵!!

迷途的海鷗 wrote:
說真的...MACE...(恕刪)


我之前有買過噴霧 但是後來發現...... 如果對方帶著有鏡片的安全帽 或 口罩......

好像噴霧就完全沒用了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所以鎮暴槍會是最好的選擇嘛?

看了很久...感覺電槍(6mm)好像比較實在

不知道射速同在80~90m/s的鎮暴槍(17mm)跟一般BB槍(6mm)

哪種比較有效果?

以前上物理時好像有說同力道下面積越小受力越大

哪為高人來講解一下...


釋字第 535 號

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取締或隨機檢查、盤查之立法本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其中處所為私人居住之空間者,並應受住宅相同之保障;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臨檢進行前應對在場者告以實施之事由,並出示證件表明其為執行人員之身分。臨檢應於現場實施,非經受臨檢人同意或無從確定其身分或現場為之對該受臨檢人將有不利影響或妨礙交通、安寧者,不得要求其同行至警察局、所進行盤查。其因發現違法事實,應依法定程序處理者外,身分一經查明,即應任其離去,不得稽延。

條例第十一條第三款:「臨檢:於公共場所或指定處所、路段,由服勤人員擔任臨場檢查或路檢,執行取締、盤查及有關法令賦予之勤務」,臨檢自屬警察執行勤務方式之一種。惟臨檢實施之手段檢查、路檢、取締或盤查等不問其名稱為何,均屬對人或物之查驗、干預,影響人民行動自由、財產權及隱私權等甚鉅。人民之有犯罪嫌疑而須以搜索為蒐集犯罪證據之手段者,依法尚須經該管法院審核為原則(參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百二十八條之一),其僅屬維持公共秩序、防止危害發生為目的之臨檢,立法者當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任意實施之本意。是執行各種臨檢應恪遵法治國家警察執勤之原則,實施臨檢之要件、程序及對違法臨檢行為之救濟,均應有法律之明確規範,方符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利之意旨。

除非警察能夠提出具體證明你有危害,不然是不能隨便對你提出搜索的。
但是你自己掀給警察看的話就不算,在外盡量低調點好,別閒著沒事開車廂就能見兇器!
silvia2853 wrote:
所以鎮暴槍會是最好的...(恕刪)


鎮暴槍問我就對哩@@我家有三把 第一代~第三代的

基本上不管哪一代 你沒改過

威力其實還好

大約要在一公尺內才有一定的殺傷力 建議17MM塑膠子彈改買17MM的鑽石彈(黑色的..硬度比較高)

這樣在1~1.5公尺內 一發子彈就可以讓大部分的人"暫時"喪失攻擊能力(PS:但這不一定....有可能要2~3發)

其實如果你想遊走的話...可以去改鎮暴槍然後改用6MM的子彈 威力足以打破汽車玻璃..........





至於甩棍<<很好用喔

基本上1把200~幾仟都有

其實幾百元的就很好用了@@ 我曾拿甩棍全力打過磚頭 打個兩三下磚頭就裂了0.0..........

甩棍還是好好的只有一點點歪掉但是完全不影響使用@@

如果要防身我建議帶甩棍或是小隻的棒球棍比較實際


鎮暴槍用的是CO2瓶.....裝上去就算你沒用也會慢慢消失0.0.......
如果剛好遇到...那不就囧囉
cmcwyk wrote:
我想要放的是比你還要狠的東西!!

哇靠!大大是要去火拼喔開山刀都出動了

25樓的silvia2853大,鎮暴槍打比較痛,因為BB彈材質比較軟,加上太小顆了,所以"比較"弱.......但是如果是鋼珠彈那就不一定了
不過BB槍千萬別帶出去,為甚麼呢??第一,對方如果是黑道,本來是要嚇走他,但是他如果以為你那支是真的,拿真的出來要跟你火拼...那就搞笑了第二,被波麗士大人臨檢或看到............那也搞笑了,直接抓起來(他會說:拿這是要準備去搶劫喔)
我也想過拿我的KSC P226R,但是想過以上兩點,還是算了

不過這篇應該放在...........................................















人身安全部品區....................... 快逃~~~~別砍我阿
囧...

基本上換上鋼珠彈 你槍要改過 不然動力不夠的..

你一改+換上鋼珠彈基本上安全初速都是會超過滴......

到時候的事情可能比你帶10把斧頭還要大條

基本上槍一改換上鐵彈....已經可X人了

另外如果要買鎮暴槍或是帶BB槍都記得帶槍套...

你帶槍套警察就不會對你怎樣

你沒帶...太機車的條子就會找你麻煩
MACE噴霧噴到皮膚也是會很難受的 會在皮膚產生灼熱刺痛的感覺 而且是越擦越痛
有次我不小心沾到手上 足足痛了快半天 會一直需要冷水沖洗
對方只戴口罩的話那噴到眼睛他就更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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