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府一直擺爛不立法因為好車路上越來越多應該要立法規定多少價值以上的車要保全險沒有保險的就比照多少車價的車種去談理賠維修明定車禍自付賠償金額上限其他的由傳保險費的保險公司理賠而不是放任好車變成路上的不定時炸彈所有人都怕撞到好車閃遠遠的然後讓好車各種肆無忌憚的開
tda123456 wrote:撞死人,一定不夠賠(恕刪) 很難說喔車禍人命值多少 法院近年判賠金額曝光平均數值是371萬元扣掉強制險可以支付200萬等於平均只要付171萬撞死人主要是喪葬和贍養費撞傷人主要是醫療和勞動力減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