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大藍寶 wrote:我被專業檢舉人檢舉先不討論違規內容但申訴是民眾權利申訴寫了一大堆公文函復內容只比罰單多兩個字“確實”難道警大畢業的巡官函復公文就只會定搞再加個確實兩個字就發出去了!?真的這樣敷衍 !民眾繳稅繳罰金養這種警官 寫這種不必用腦袋的公文 還拖了兩個半月才函復 很難讓人不生氣難道你犯罪法院判決書會寫你確實犯罪這樣就結案? 1.還拖了兩個半月才函復>桃園8/21發給嘉義,你說的嘉義警官9/26發函,也才1個月,不知道你的計算方式?2.為何嘉義市政府底下機關開的單,陳述要跑到桃園市政府?3.闖紅燈,さいこう
大大大藍寶 wrote:現在警“官”真的都這麼爛素質這麼低 這麼不負責任嗎我被專業檢舉人檢舉先不討論違規內容但申訴是民眾權利申訴寫了一大堆公文函復內容只比罰單多兩個字“確實”難道警大畢業的巡官函復公文就只會定搞再加個確實兩個字就發出去了!?真的這樣敷衍 !民眾繳稅繳罰金養這種警官 寫這種不必用腦袋的公文 還拖了兩個半月才函復 很難讓人不生氣難道你犯罪法院判決書會寫你確實犯罪這樣就結案?
首先,你沒學過公文,不怪你公文內容本來就是簡單扼要,公文不是作文,不需要長篇大論先搞清除性質再來戰再來,也已經檢附光碟一份了,有沒有違規你自己最清楚這公文寫的沒毛病,反倒是你的問題倒是不小開宗明義說,先不討論違規事實你違規 不討論違規事實、內容? 那你要討論什麼?你針對的不就是你有沒有違規去做申訴嗎?都回覆你確實有違規,也附上證據了找不到縫只能跟人家戰公文內容?不討論你的違規內容 看到這邊我快笑死 標準的講不贏就扯東扯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