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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刪

所以我歸納一下結論

因為我停在黃線
無牌車可以直接拖

如果我停在白線
無牌車就要等七天公告才能拖

這個結論正確嗎?


a700161 wrote:
我不是執法單位,您可...(恕刪)
qweqw wrote:
所以我歸納一下結論因...(恕刪)

有時不知前因後果,六樓圖片的違停車輛是否在拖吊車駛離之後才停車,不能下定論,但您可以報警拖吊。
所以你為什麼要把無牌車丟在路邊
qweqw wrote:
停牌的機車被拖吊怎麼(恕刪)


先去搞清楚是 違停被交警拖走 還是 無牌被環保局拖走

基本上環保局要貼貼紙公告7天。

所以你是違停被拖~~ 至於其它車為什麼沒被拖,你又知拖吊車來時,其它車有在。
qweqw wrote:
那旁邊有牌的機車停黃線,為何不一起拖吊走?只拖沒牌的?


為什麼警察只抓我闖紅燈不抓別人
為何機車都要停在紅黃線的右邊外面?
是誰教的這樣停就不會被開單或拖吊?
沒牌拖走要怎麼去領回?
以前我還見過銀行門口一堆腳踏車被拖走,這樣又怎麼領回?
卡巴結咧
要用報廢車佔位置本來就容易被拖了
以後不要把大牌報廢 每年乖乖繳給政府一些稅金還會有這種車被拖就不知道怎拿回來的問題嗎
qweqw wrote:
那旁邊有牌的機車停黃(恕刪)


真是奇葩
你就一臉倒霉樣誰都不拖就是要拖你啊
一直在那跳針七天不然就是別人也有停
答案就是你一臉衰樣
還不快去贖回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12 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
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一、未領用牌照行駛。
汽車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號牌或未懸掛號牌於道路停車者,依第一
項規定處罰,汽車並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其牌照。

這條好像也蠻久的
但路上卻很常見丟在路邊長草的無牌車?
感覺也是標準空有罰則卻萬年沒有實質處理的法規之一
carlo2013 wrote:
真是奇葩你就一臉倒霉...(恕刪)

點到為止即可
別太酸了
樓主若要回愛車就罰金繳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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