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nvi wrote:
放棄繼承可以選擇繼承財產而不繼承債務嗎?或是可以選擇只繼承某一部分財產嗎?(恕刪)
通常家屬都想繼承遺產,不願繼承債務。這是很合理的想法。
財產清冊很容易取得,帶著死亡證明去國稅局申請就有。
但~沒有所謂的債務清冊。若有,也只是合法債務 - 銀行貸款或是國家欠稅。
有沒有地下錢莊或是不合法債務存在,這沒人知道。只有債主找上門才會得知。
那怎麼辦?想著遺產白花花的銀子,又不想被追債~
只有辦理〝限定繼承〞。
當遺產大於合法負債,扣除後就是繼承人所得。
若遺產小於合法負債,不夠償還的部分就一筆勾銷。
但這也只限定於〝合法債務〞。
至於其他不合法債務(地下借貸、賭債等等)是不理這一套的。
所以~亡者平日若是行善樂施,不妨就辦理限定繼承。
反之~亡者平日若是魚肉鄉民,那只好辦理拋棄繼承。一勞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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