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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機車都有ABS或CBS嗎?

美國看起來目前是還沒有全面強制後座繫安全帶
台灣還真的是超英趕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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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講的都講完了,不回囉

CcCManCcC wrote:
我不喜歡現任總統,...(恕刪)



以我一個車禍下顎骨骨折斷12顆牙的人
我絕對只推薦戴全罩.3/4防護性真的還不足.
xboy200 wrote:
日本人表示:
孩子,我們的車就算裝了abs也比你們台灣沒abs的車便宜對吧?
我們的abs政策是真的為人民安全著想的!不像一些落後國家,左算右算都只是廠商的利益!
你們國家的abs政策聽說是要轉彎了對吧?

同樣的政策,不同的效果!請不要動不動就拿先進國家來比較好嗎?(恕刪)

推這一句 日本人表示:我們的abs政策是真的為人民安全著想的!不像一些落後國家,左算右算都只是廠商的利益!

就像現在的車商 ACC/AEB/安全氣囊等各種安全設施 都全殘或半殘~但是價格貴的要命
然後廠商EPS 20元左右賺很大, 但是人民的安全保障全沒有~
臺灣海島氣候經常下雨,
天雨路滑
汽車都用幾年了?
有安全配備還拒絕用?
是命太監嗎?

有問題的是政府用關稅包庇機車大廠
讓他們躺著爽爽賺,
不用競爭、坐地喊價
車價貴就怪ABS?
買汽車我還會加錢買更高階的安全配備咧
機車騎了20年也該進步了
要檢討的是保護關稅政策
不是加裝ABS的政策
增加ABS是立意良善
不管是馬政府還是蔡政府提的我都支持
這是對的事情 無關藍綠
法規明明就是寫 2018年 出廠之"新型"機車 125以下需有ABS或是"CBS"
意思就是 今年發表的新款機車 才要搭載
125cc可以是搭載成本1~2千的CBS
如果買去年的車 也沒要求要加裝

不懂一堆人一直在那邊喊會漲7~8000是怎樣

17年6月 我就直接買有ABS的機車
遇到 在下雨天斜前方不打方向燈 直接切過來的 就會知道ABS的好處 ((遇過2次
CcCManCcC wrote:
台灣其實好的政策,都因為民眾怕多付錢,而取消~~
如同罰單一樣,違規被罰只會喊搶錢,然後又想要和歐美一樣的用路環境?!
怎不想想歐美違規超速一張破萬台幣,願不願意笑臉迎接,還是又喊搶錢!!!

我覺得這種正面方向的規劃,不用管部份不願意掏錢的人民嘴臉,被罵破頭也得執行
最好汽車也跟著美國規則,全都要美規安測才能上市。


其實最好依違規者身家財產下去罰會更有感

2010年的新聞
瑞士「好野人」 超速被罰934萬


瑞士聖加倫法院對一名開著法拉利的富豪開出29萬9000瑞士法郎(約934萬台幣)天價的超速罰單。
該名瑞士富豪的案例中,法官考量點除了他以約97公里的時速,在速限50公里的一座村莊內飆車,超過速限將近一倍外,還有這名身價超過2300萬瑞士法郎的駕駛,有過多次類似違規紀錄,因而做出重罰。


2018年的新聞
大快人心!富豪超速飆車 苦吞950萬「天價罰單


瑞士製藥鉅富貝塔雷利(Ernesto Bertarelli)2016年底因超速被捕,如今罰單正式出爐,他被判罰1萬瑞士法郎(約新台幣30萬元),接下來的100天內,每日還需支付國庫約新台幣9.2萬元,總罰金合計31萬法郎(約新台幣950萬元)。
瑞士並不是歐洲唯一一個用收入及財富來計算裁罰金額的國家,該法規主旨在按比例對富人及窮人進行懲罰,避免產生「富翁罰不怕」的情形。


台灣的法規修正應該朝這個方向走,最好是再依超速違規情節重大與否再加以羈押半個月到一個月

讓一些有錢人這半個月到一個月都不用工作,增加更多財產損失及失去自由這樣才會怕

梨子爹 wrote:
其實最好依違規者身...(恕刪)


這個罰則雖然好,但其實感覺違背憲法的公平性
富人的財富是用等值的勞力/腦力去賺回,不管是老爸還是祖先的
(這是現實問題,我完全不仇富,包含游的快的那種XD)

畢竟身邊有些有錢人是拼命年輕拼創業,不然就是一整年不在國內進行高風險工作。
相較有些窮人朝九晚五想放假就放假無壓力(我也是其中一員,家裡公務員工作比我還操XD)



如果要這樣其實應該要有鞭刑等等之類的,不分財富,公平執行
CcCManCcC wrote:
這個罰則雖然好,但其實感覺違背憲法的公平性
富人的財富是用等值的勞力/腦力去賺回,不管是老爸還是祖先的
(這是現實問題,我完全不仇富,包含游的快的那種XD)

畢竟身邊有些有錢人是拼命年輕拼創業,不然就是一整年不在國內進行高風險工作。
相較有些窮人朝九晚五想放假就放假無壓力(我也是其中一員,家裡公務員工作比我還操XD)



如果要這樣其實應該要有鞭刑等等之類的,不分財富,公平執行笑


如果是說平等的話,就看是看重金額相同的平等或是比例上的平等

畢竟一樣罰款6000元,可能是24K青年的四分之一,但是卻是240000K富人九牛一毛都還不如

超速違規固然不可取,但依實際生活來說,這可能讓24K青年這個月吃土,但可能比富人的一晚酒店行程所花的錢都還比不上

法規的訂定其一是要能產生嚇阻的功能,適切發揮嚇阻犯罪、回復社會對於法規範之信賴,及維護社會秩序之一般預防功能

如果只在[金額]上"平等、公平",對富人來說其實並無實質效果

也因此那些歐洲國家才依身家比例進行罰款金額之調整

至於鞭刑,看似平等

不過一般青年/百姓受了鞭刑應該很難工作,看看新加坡那種的打下去都要數周的時間讓傷口恢復

一般青年/百姓如果受了鞭刑而難以工作,甚至失去工作,這產生的影響也是大於富人

富人如果受了鞭刑,只要健康上還捱的過去,在家休養基本上不會造成生活上的困難的
梨子爹 wrote:
超速違規固然不可取,但依實際生活來說,這可能讓24K青年這個月吃土,但可能比富人的一晚酒店行程所花的錢都還比不上...(恕刪)


這問題就在於

今天

富人可能付出了24小時時間工作,換得48小時的加班等級薪水,但卻廢了自己健康/家庭
窮人可能付出了9個小時時間工作,換得9個小時的薪水,得到了健康與家庭

此時卻要拿富人犧牲的部份換得到報酬來繳高而罰金,我反而覺得不妥
應該是窮人自己要等同犧牲家庭與健康去處理罰金問題。


所以用金額上要公平平等有爭議性

罰太低富人不怕
罰太高窮人會死(然後說沒錢就不要違規又會被幹譙)
罰的不平均,別人犧牲的多卻要繳的多也對人不公不義(尤其那些高風險高報酬的機師,船員)



所以最佳方式就是肉體上刑罰,人人相同


富人也是要工作滴,不是每個富人都能躺在家收錢,那是頂端中的頂端。
很少人考量到機師、船員這些年收入能破300萬的高風險工作頂端基層員工


結論

罰責就是要人人平等,且罰到"怕"。
既然是要讓人怕,是否能工作不在考量範圍

不然酒駕吊銷駕照,靠車吃飯基層的豈不是餓死,總不會這樣就不吊銷駕照了吧?!
aderek wrote:
裝abs是要救人命,...(恕刪)


沒人逼你裝啊,不要就買舊車不會,反正2035就沒燃油機可以買啦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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