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夠細心的玉 wrote:我只有綠牌駕照騎普...(恕刪) 自己找...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不夠細心的玉 wrote:所以是不能問誰跟你討拍阿又沒說我沒錯 飯來張口懶墮蟲, 手指懶的動, 拿網友當字典機, 被炮是正常的..
不夠細心的玉 wrote:我只有綠牌駕照騎普...(恕刪) 根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二條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一、領有普通駕駛執照,駕駛營業汽車營業。二、領有普通駕駛執照,以駕駛為職業。三、領有軍用車駕駛執照,駕駛非軍用車。四、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駕駛執照,駕駛重型機車。五、領有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駕駛大型重型機車。六、領有輕型機車駕駛執照,駕駛重型機車。七、駕駛執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前項第七款之駕駛執照並應扣繳之。闖紅燈為第五十三條: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