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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車撞轉彎車,轉彎車重傷

C137 wrote:
我是直行車機車當時...(恕刪)


醫院就算檢查出骨刺也會算你頭上的...lol 誰叫中國人喜歡發明敬老尊賢這名詞卻忘了倚老賣老這詞! 在台灣看到大車閃遠點看到屁孩閃遠點看到老人跟女人也要閃遠點, 這裡不是你對就不會出車禍的地方.
機車也有第三責任險~
富邦最高保額
125機車 男30~60
300/600/50(財損)+強制險 一年約2800
聽樓主敘說 阿婆好像是小傷而已

是我的話當下報警 看對方態度
3000以下 當然自行在警察局見證筆錄下簽和解書~
5000以上 就請保險公司辦出險和解
順便要求警察 查看對方有無駕照
(雖然不能作為0肇責的判斷依據 但是看人家被行政裁罰也爽)

關於阿嬤的醫療 強制險會全額負擔~
財損部分 我請理培元去橋~

C137 wrote:
我是直行車機車當時...(恕刪)


先給你一個不好的警訊

以當前健保的狀態

能住院超過三天的

都是很大條

另外,因為同車到,前後車

似乎沒有轉彎車直行車的概念喔
借用這個案例發問,因為樓主的描述中也看不出前車是準備左轉的向左偏行,還是已經幾乎打橫在車道上,沒有認定雙方對錯,只是想到一些情況希望各位協助說明。

如果今天將樓主案例雙方換成汽車,同車道的情況下後車要超車勢必要變換到快車道或對向車道(非雙黃線),同車道超車不管前車"在車道內"左偏、右偏或是否有左右轉的意圖,造成的碰撞都是後車的肇責較大吧?

回到樓主案例,小弟自己也常騎機車,知道實務上機車超車很少會特意變換車道(除非前車是汽車),想知道這樣的案例前車的路權是不是和汽車的情況相同呢?

又如果進一步將前車動向分為"準備左轉的向左偏行(車頭仍朝車道行進方向)"及"車身已左轉至非車道方向(可能是45度或90度,前提是分向線非雙黃線)",兩種的判例又會為何呢?

麻煩各位說明指教

謝謝

樓主已經超速,所以.....如不想被告過失傷害,還是想辦法和解吧
人家重傷 台灣受傷最大 不管對還錯
上法院了,
她要的你不給,
你給的她不爽.
阿嬤級,
親戚很多,
慢慢談了.

C137 wrote:
我是直行車機車當時...(恕刪)


要轉彎,或要切左、切右,都要先打方向燈,並轉頭確認!

就抓她這一條吧。
你真的倒楣,很多人騎車開車觀念都很78

直行車要讓轉彎車? 一堆駕照雞腿換的

好死不死你還在後.....

調解還是放下身段賠一賠吧,除非你覺得跑調解跑法院沒差

你一定得賠
「應注意未注意」這恐龍法則會讓你無法免責
請搜尋「林美照」案例
她遇到的跟你一樣
甚至更誇張
卻判賠幾百萬

之前聽警廣訪問一位交通大隊的高級長官
他說應注意未注意是要保護有人故意去撞違規的人
所以如果缺錢就可以違規讓人撞來賺錢囉
為什麼台灣法律老是保護違法的人
守法的永遠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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