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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上高速公路,好像不用付費了?

可以上高速的都是國家路很大很寬.車子又少.他們當然沒差啊
光是德國的autoban無限速公路.竟然可以全油門極速開了4分鐘遇不到一輛車
這是什麼鬼地方..怎麼都沒車

重點就是人家沒車...沒人住在附近....反正就是人煙稀少


BEN9 wrote:
重點是在汽車駕駛人"搶黃燈"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也在臉書貼文表示,依判決書記載,轎車駕駛人是「闖黃燈」,但「黃燈不等於綠燈」,在駕駛人有無違反注意義務和肇事責任的認定上,「闖黃燈」跟「綠燈通行」當然可能不一樣。大家開車騎車上路若是想要貪快搶黃燈就要自己心裡想清楚︰黃燈不等於綠燈,若發生事故自己也會有責任。目前,此案被告人游小姐已決定上訴,真相仍須待後續調查。

新聞媒體記者未加以查證就報導,這是多年以來形成的亂象(越亂越有報導價值),
法院確定判決後,在判決書上會寫理由,可在司法院網站查詢判決書資料,
看完判決書,再來思考是媒體記者的錯?還是法官自由心證的錯?

但問題是就算是黃燈,路權還是汽車的.......機車在紅燈根本就沒路權....只要機車不闖紅燈就不會發生車禍了......

如照教授說的.....那就算綠燈,駕駛人也要隨時注意行車狀況....撞到闖紅燈車輛也是要負責賠償的......就是以前法官常引用的所謂的"應注意而未注意".....那時法官都認為駕駛本來就要隨時注意行車狀況,就算不是你的問題,你還是一定要及時阻止任何不好的事情發生 近幾年台灣法官才漸漸地走向路權的觀念.......有了一些撞死人不用賠償的案例....不然以前都是死者為大....或多或少都一定要賠錢,沒法官在鳥路權這玩意的....

只能說....這位教授很有問題.....
其實國外大部分國家都開放機車上高速公路....而且大部份開放機車上高速公路的國家都是先進國家居多....
看看台灣還在認為機車不是車....汽車才是最大..不管開車騎機車的都一樣愛亂鑽愛飆速愛逼車...
這一切都是政府從以前就教育人民...機車不是車..開汽車的最大..考駕照很好考..三寶都考的過...人命不值錢,反正保險會賠會去調解,然後就造就了現在台灣人民還在跟那些比較落後的國家比
看看大家回想一下自己騎機車跟開車的方式吧!!真心覺得現在台灣人的素質感覺上越來越走下坡了..自私的越來越多了!!

aderek wrote:
既然要收過路費,增...(恕刪)


請問重機開放上高速公路ETC多收點錢多了那些工作了? lol 別笑死人了! 還是以前的收費員又可以回來做事了.
網友對於闖紅燈選擇原諒,
闖黃燈等於罪大惡極,
想上國道也不用顛倒黑白好嗎?
大家都擠高速公路,那高速公路會快起來嗎
自己動腦想一想吧
台灣就那麼一點大而已
還有 台灣守法觀念薄弱 因為連法律都沒辦法完全保護守法的人了
第 14 條
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
論。



每一個反對者都會故意忽略能注意3個字,
如果自己依交通規則開車而前面發生事故導致無法於反應時間內煞車撞上,
不能注意就不算過失了
下次請記得過失要把能注意加進去
可上國道機車國家免費,台灣是要收什麼。
aderek wrote:
既然要收過路費,增加...(恕刪)

走路上國道額頭貼ETC算了....你不是要路權?...

我貨車不會裝行車紀錄,出事都要算沒裝的雖就是了?
國民2党舊思維不進步,早晚會被未來是年輕人執政開放,這代人真自私只给4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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