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ole1980 wrote:請問,某天早上我騎...(恕刪) 樓主遇到了就遇到了,沒報警也就沒報警。接下來就坦然面對檢察官的訊問吧。台灣也是有法治的社會,並不一定都會碰到像報紙新聞所講的情形,檢察官應該都是正義守法的。所以樓主只要在檢察官約詢時,誠實說出當天所聽到的、看到的、說到的每個情形,如樓主講的「我又是被撞,覺得她們自行處理即可。」這情形時,樓主應該有口頭詢問地2台車車主或地3台車車主吧。如果有,就把對話內容誠實的告訴檢察官。至於是否會被以肇事逃逸罪起訴,就端看檢察官的心證了。即便被起訴,仍可到法院向法官誠實說明,並與第2台車或第3台車交互詰問答辯。事情既然發生,就放寬心面對。
向大家報告一下昨天接到通知,以不起訴結案。報告書有3頁A4紙滿滿說真的,內容我真的反覆看了還是不太理解但一開頭的「不起訴」我看得很懂!!這一陣子真的很煎熬...很怕被起訴,雖然覺得不可能要入監執行(如果因為這樣就要入監,監獄肯定人滿為患),但可能因此要被罰款又覺得...一想到還要上法院心情就更低落。我只有到警局做筆錄,根據筆錄及現場狀況、2位受傷騎士的筆錄,因此判為不起訴。此時真的很感激,真的覺得沒有浪費司法資源啊!!我也徹底反省以及宣導,有事故就算是被撞,也不要離開現場啊一定要確認彼此沒事,最好還是報警!我也因此裝了行車紀錄器,以備不時之需。謝謝大家!!我真的學到一次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