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7287 wrote:
不要再好像了!!以...(恕刪)
社會在走 新聞要看 還有 ,google 很方便

新聞移動數位式雷達測速照相結合噪音偵測器設備


阿對 真不好意思 是84分貝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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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對 再補充給你
目前此設備沒有法源依據哦
所以就算超過也沒法規開罰
但可以送環保局,監理單位開驗車單再說
開單最愛用*疑似*了
Ex:*經警政單位檢舉疑似有高噪音妨礙安寧情形*
以上Google 都有相關資訊 動動手指就有資料了

很好玩嗎? wrote:
目前的執法方式是只要超過84分貝一律開罰。
很多人沒意識到84分貝很多原廠車轉速高一點就超標了。
平常辦公室內背景噪音就有五六十分貝了。
而環保局測試的方式就是把引擎轉速催高來驗,而不是你平常騎車的狀態來驗,市售車在ARTC送驗時也有很多本來就是超過這個分貝數。
目前臉書道安社團已經有人回報前幾代,勁戰原廠排氣管會超標了。
沒有超過原廠數值,但超過84分貝還是要開罰。
只能說太開心了
不過您的說法跟環保局的說法略有不同
環保局是說超過84分貝,將拍照通知受檢
您的說法是,超過84分貝直接開罰
google 一陣,還沒看到具體的新聞及內容...
吳岳衡組長 wrote:
臺北市環保局今(5日)表示,為有效嚇阻改裝之重機、超跑與機車等製造高分貝噪音干擾市民安寧,該局已研發完成「高噪車輛照相系統」,以科技方式提升告發採證效能,將運用於執行路邊噪音車輛定點查報,高噪音車輛只要行駛過偵測地點,產生的音量達84分貝將自動拍照紀錄,後續則由環保局通知該車輛於指定期限內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若經檢測不合格或逾期不到檢,將依噪音管制法規定裁罰新臺幣1,800~3,600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若經3次通知仍未到檢者,將移請監理機關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責令車主進行臨時檢驗。
機關: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承辦:環保稽查大隊
qwe7kimo wrote:
阿對 再補充給你
目前此設備沒有法源依據哦
所以就算超過也沒法規開罰
但可以送環保局,監理單位開驗車單再說
開單最愛用*疑似*了
Ex:*經警政單位檢舉疑似有高噪音妨礙安寧情形*
以上Google 都有相關資訊 動動手指就有資料了
台中居民有福啦
台中交通警察大隊組長毛國匡表示 wrote:
交通警察大隊組長毛國匡表示,加強取締夜間改裝排氣管的車輛,另外,在台灣大道、文心路、超跑出沒的七期路段也是重點區域。警方說,噪音值若超過84分貝管制標準,將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5款,「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開單舉發,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
另外,噪音防制屬環保局權責,警方一但拍到違規車輛,將取締的證據移請環保局,環保局再通知車主驗車,若違反標準,可處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只是這一來一往,可能又讓駕駛有機會把排氣管改回正常。目前這套系統正進入警局訓練階段,月底就能上路。
資料來源:交通警察大隊勤務指揮中心 wrote: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為有效遏止改裝車高速行駛,製造高分貝噪音、干擾市民安寧之違規行為,強力執行取締噪音及改裝車輛專案勤務,嚇阻心存僥倖者改裝車輛以遏止噪音及改裝車輛歪風,該局105年1月至7月計取締改裝車785件、取締績效增加比率名列六都第一,取締件數為全國最高。
警察局自新任局長陳嘉昌7月16日上任後,發現深夜時分仍有車輛高速行駛,製造高分貝噪音,挑戰公權力之惡意違規行為,特別要求各外勤單位強力取締,絕不容忍,因為深夜時分夜深人靜,超跑改裝車所發出之高分貝噪音,猛踩油門高速行駛於本市重要路段,造成民眾驚嚇到無法入睡,氣的大罵「屁孩」、「土豪」,也會誤認警察毫無作為,因此,該局特別規劃結合交通警察大隊、保安警察大隊及分局警力,於深夜22時起至凌晨6時,投入大量警力,於臺灣大道、文心路等重要幹道實施守望、路檢及測速照相之專案勤務,以遏制噪音及改裝車輛歪風,還給市民寧靜的夏秋之夜。
105年8月26日22時起至凌晨2時該局並規劃結合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中區監理所等單位同步取締改裝噪音車輛之專案勤務,於西屯區臺灣大道、惠中、文心等路段,發現多部超跑耍酷、改裝製造高分貝刺耳噪音,嚴重妨害安寧,即時予以攔查,並經環保局施以車輛噪音檢測,計取締奧迪、BNW等超跑及大型重型機車共7部車輛違反噪音標準,均分別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5款規定予以舉發,並處罰新台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陳局長特別呼籲,對於噪音車輛,該局將賡續執行取締噪音及改裝車輛專案勤務,並以高強度、高密度之執行方式,取締心存僥倖者改裝車輛,以提醒改裝車輛製造噪音之車主或駕駛人,養成守法觀念與習慣,共維本市生活環境之安寧。
哈哈
只能大笑了
交通警察大隊勤務指揮中心 wrote:
本市去年底林姓機師駕駛未領牌的藍寶堅尼超跑(俗稱大牛)上路被查獲,因沒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依法已沒入銷毀,引起社會相當關注,為此,甚至有車輛改裝業者到環保局詢問相關法令時私下抱怨:「警察取締的嚴,都快沒人來改裝車輛了,快要做不下去,店都快倒閉了呀!」。
改裝噪音車噪音隆隆,常影響民眾安寧,為杜絕不法車輛上路及讓噪音改裝車在本市絕跡,警察局局長陳嘉昌特別指示所屬,全力加強取締噪音改裝車輛,以維護用路人安全及社會安寧。本局除每月不定時配合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另為減少民眾對噪音檢驗之疑慮,更不定期申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從臺北市南下協助共同取締噪音車。
本局於105年1月迄今計取締改裝車1,711件、名列六都第一名,取締件數為全國之冠,並將非法改裝車輛資料函請監理機關,辦理車輛召回臨時檢驗共2,203件、及通報噪音車檢舉網通知車輛辦理噪音檢驗共8,032件。顯見本市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成效斐然,有效嚇阻噪音車於臺中市流竄。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陳嘉昌表示,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新採購5部「移動數位式雷達測速照相結合噪音偵測器設備」,亦將於新的一年投入取締工作,將有效遏止違規噪音行為,維護市民安寧。噪音值若超過管制標準,將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5款開單舉發,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
陳嘉昌局長呼籲民眾若發現噪音車輛可記錄下該車車號、發現地點、時間及妨害安寧事實或違規證據資料(照片或影片),直接至噪音車檢舉網站(http://noisecar.epa.gov.tw/public/pub_news.asp)
檢舉,系統受理後,環保局即依法辦理並進行通知到檢作業;或發現違法改裝車輛,均可自行蒐證,將相片上傳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內意見信箱»車輛設備»檢舉非法改裝車輛https://www.thb.gov.tw/sites/ch/modules/feedback/carviolation_form?node=5cb0611f-c4fb-48d8-888f-9e35713637a1
檢舉,公路總局將視檢舉違規內容通知車主召回辦理臨時檢驗,以有效嚇阻非法改裝噪音車輛。
台中真是先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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