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比如生育率已達到如今這種成就之後,各式各樣的公設規範還努力地讓廣大人民生活被迫感受著苦難悲苦與不安絕望,這種群體式的步向生存地獄的行為模式,一定要究因時只能說這是人心意識已經得了絕症,沒有等到這大票人都成為某種「過去式」,每況愈下仍是不可避免的一個結果。
就拿這騎車開車之事來看,即便是開車的之間互嫌或騎車的之間糾紛,人與人相爭和相持不下又自我感覺良好錯盡在他人的情形十分普遍,這也直接註定了衝突不存在真正調和的可能性!
哪怕是一下騎車一下開車甚至偶而路上走時,這種憎恨他人的感受足夠鮮明也真有道理。
所以這種亂象,只能夠以大量人口被扭正或被迫消失,才是唯一解決的方法嗎?
前者還能靠科技例如全面無人車之類的,後者更是快,再三十年沒島外因素強行介入的話,應該這些路上亂的問題就能全面被解決…
有問題的,是「人」時,改什麼法規換什麼車能改善什麼的想法,蠢呀!
lordkon wrote:
市區限速40km你是要開多快![]()
![]()
市區哦,開多快我不知道,但騎車的話
平常沒在注意也不確定有多快
但
能鑽我不會停
能超我不會等
能過我不會讓
就是機車的特性優勢。
在市區,我還沒看過汽車能比我快的。
有沒有禁行機車還待轉的,根本不影響機車的優勢。
danga555 wrote:
不會閃路邊停車無緣無故吃罰單...(恕刪)
沒看過真的因為閃車而被開罰單
而非常多被開單是拿這理由當藉口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6&t=5033170&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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