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go7077 wrote:
如照片中在行經民生東路口及建國北路外側車道時,後方有台白色小客車過來,基於維護自身安全讓他才閃到內側禁行機車道,因為當時早上上班尖鋒時間,民生東路口那邊車流量極高,且右邊外側車道有一窩蜂小型機車過來,根本無法閃到外側車道,如硬往外側車道那就會與其他多輛小型機車撞擊磨擦,而且照片中對向公車站牌即我右方同一為救國團一公車站牌,公車占用外側車道橫跨外線二條車道,在往來的車流我根本無法再向外側側道行駛,也需確保自身安全躲避右方大型車輛及小型機車和照片中的白色小客車,避免自己造成傷害,並沒有於禁行機車中間字眼大辣辣的行駛,只是維護安全閃過去,再行駛回來外側車道,避免自己或他人行駛、迫害身體出於不得已之行為。
這是什麼行車觀念?
後方有小客車過來、後方有機車過來。全都來了,你卻往車更多更快的內側閃避?
就不怕內側車追撞?
機車在爭路權不是說要車速分流?
你已知自己慢到一坨車要來了還往內側去?
照片中守規距的機車是傻子?
看看跟前面兩台車幾乎無安全距離了。
想鑽車縫就說吧,小心那可是保時捷+賓士
這申訴不會過,就算氣到撕罰單也沒用,還是要繳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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