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uni wrote:台灣的機車(125...(恕刪) 認真說車速分流才是重點不過以目前白牌機車來說 建議至少要有以下配套1.通過固定驗車:白綠牌不用驗車,胎紋胎壓、煞車、燈具很多都不符規定一堆沒胎紋的、胎壓明顯不足的、煞車煞不住的、前後燈壞掉的在路上跑要上國道至少半年要一驗2.車速測試:車輛要通過性能測試,可由廠商提出證明負重至少要維持高速公路限速90(非錶速)30分鐘以上3.需持有汽車駕照:畢竟兩種駕照的考試範圍完全不同交通法規與用路習慣也不同 至少要了解國道用路法規4.不可任意停車:下雨要穿雨衣請下交流道,別像三寶想停就停5.保險費用需提高,或許該設置特殊保險,給要上國道的白牌用1+2我想大部分車就先刷掉了3可以避免小屁孩噴上路4可以避免三寶5對用路人都有保障
市區道路上一堆的"禁行機車"先取消再說吧...慢車道一堆違規停車、並排停車、公車、貨車下貨....一堆結果還把內車車道設為禁行機車這不是歧視什麼才叫做歧視,我先不說國道...市區的路權先還來先tackician wrote:目標可以塗銷 禁行...(恕刪)
這種路權對我還好,我比較想要的是紅、黃線的路權。那麼多垃圾車紅線臨停、並排停車、黃線停車,能不能先爭取原罰金X10,並且簡單申訴,紅線停30秒或有開車門就能開罰,內線給四輪開,我走外線可以,問題不要把我們逼到內線或水溝蓋,停車開車門害人致死的,最低10年以上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