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s昆 wrote:
今天早上剛收到一張...(恕刪)
那你可以停在該車後面檢舉他啊, 不要為了你的違規找理由
機車停等區滿了, 就是在後面排隊, 不是衝到前面!

Boss昆 wrote:
今天早上剛收到一張罰單
在北屯區文心路四段與山西路二段口 前後輪因闖越停止線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1項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5310001)
罰1800$
但是看到照片後越想越不對勁 所以上來請教01版友
圖一 左方有白色小客車停在機車格 這時我還沒經過就已經在了 以及右前方那位男子也在
左下角藍色應該就是檢舉魔人的汽車殼 看似也停在機車格
圖二 我到了之後騎去前方 感覺當時我自己是因為兩台車停在機車格 因此騎去前面
這時檢舉魔人往前開了一些 圖片上看不到白線以及白色小客車了 但左下依舊能微微看到他的藍色車殼
到了圖三 右前方的男子一樣也在 不過熄火了 代表左方那白色小客車一樣停在機車格
這是GOOGLE地圖抓的實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