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227696 wrote:希望以後修法讓酒駕的人都抓去關到死比較好!新聞上的還不夠嗎?自己不要命請不要以為路上的人都跟你一樣不要命!酒駕就酒駕還那麼多理由別出門害人好嗎! 酒駕適用過失致死就已經很妙了應該不適用才對
不要喝有那麼難?! 我們每天早上抽測酒測 超過0.15 2大過只要有數字 就不準上工 看長官要給你請假還記你曠職瞜2分鐘的路程真的用走的就好 不要不信邪遇到一次就罰鍰就繳到脫褲子沒有錢繳也沒關係 可以服勞役 一天上班6小抵10000.17保證開的阿 說真的我還沒看過勸導的
真的不要喝酒又開車騎車了..有個早餐店老闆娘,跟先生和兩個小孩,原本生活幸福美滿.偏偏先生嗜酒,愛喝就算了,偏又不信邪,會酒後騎車..先後已經四次,前面從保釋金加罰款,已去掉快百萬(這是老闆娘說的)這次又被捉到,當然沒錢,只好「出國」幾個月...眼看就要離婚,一個好好的家就要散了...這還是好的.一堆開著車子「殺人」的混蛋,完全不把人命當命,別再斤斤計較零點幾零點幾,酒駕就是酒駕,還有什麼好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