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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超商前這樣停機車會被開罰嗎?

超商都架個通道欄杆在那裏了!
代表左右是可以停機車的吧…
網路發言嘛... 多是隨便說說!別太認真..
黑桃2 wrote:
依圖片中全家的門前...(恕刪)


沒畫線,或是白線不代表就可以停車好嗎

樓主圖片明明就在轉彎處10公尺範圍內(全家旁有巷弄)

就是違規停車



被開單只能說運氣差


7-11那張更不用說了,就算停在路燈旁邊沒畫線,還是在10公尺範圍



第一頁就有人PO條文出來了
其實我有個問題
如果像他這樣停車會被開單
那麼...如果把車倒放在地上會被開單嗎?

第二
像是收到警察的"逕行舉發違規停車"那張小白單
只要當天找議員去吵一吵就會銷單了
因為我就看過有人這樣做過,對方是逆向停車
潭子的勝利路,那邊的7-11是轉角,所以有紅線,看過警察在那開單過

而全家那邊並沒有紅線,但只要你不要停在巷口轉角那

盡量停在通道欄杆左側那裏,不要擋到人車出入,基本上沒有人會去檢舉


inben2 wrote:
超商都架個通道欄杆...(恕刪)


基本上超商在道路上架設通道欄杆即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一項~
一、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
依法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所以別以為超商放置的通道欄杆區域是可以停車的,只要是在轉彎處十公尺範圍內停車,依法都可以開罰的!
另外
tiang wrote:
其實我有個問題
如果...找議員去吵一吵就會銷單了
(恕刪)

基本上現在恐怕不是那麼容易,因為如果警察擅自消單,即已觸犯刑法第131條~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萬元以下罰金。
你想警察會這麼想不開嗎?
既然交通規則有寫清楚了,只好自認倒楣了。

話說如果不爽,看到路邊警察也可以跟拍,警察違規也不在少數。

今天就看到兩次:

一次停紅線上←執勤中好像不能算違規,這有待商榷。

另一次就是警車紅燈直接右轉←這我就確定有違規了。

雖然我的記錄器都有拍到,不過我沒那麼無聊去檢舉就是了。又沒獎金拿


而且我也不是聖人,自己也是會違規


痛苦太多...收獲太少!!!

loung999 wrote:
xxx! 我就是這...當下感想嗎??我的錯"但你別讓我遇到...(恕刪)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規定~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所以自己錯了就要承擔後果,別牽拖檢舉的人!因為那是依法有據,剛好而以!
如果自己知道錯了卻還繼續錯下去,那恐怕觸犯的將是以刑法及民法論處,屆時恐得不償失喔!!

dogmom wrote:
各位網友們安近日朋...(恕刪)


不是紅線、不併排應該還OK吧
yen大叔 wrote:
話說如果不爽,看到路邊警察也可以跟拍,警察違規也不在少數。

有次要載朋友回家,但沒安全帽耶!被警察抓到怎麼辦?
此時就有警察騎警用機車經過… 沒戴安全帽!!

……
… 放心了不少!就戴他回家了
網路發言嘛... 多是隨便說說!別太認真..
7-11紅線明顯違規,開單剛好

全家雖未有紅線,但巷口轉角附近,開單或被舉發,也只是剛好而已

雖然我不是很贊成舉發送貨員,畢竟他們真的很辛苦
但請試想,萬一因為違規停車,導致駕駛視線不佳(不管是幹道還是巷子)
那出事了誰負責?更甚者鬧出人命誰負責?

難不成要事後怪死者自己沒長眼,自己不小心?
還是要說成根本不關違規者的事?
抑或是等到自己受傷了才覺得嚴重?
反正大多數的人都認為自己沒那麼衰,不會遇到啦~

所有人都怕痛,都怕受傷害
但都允許自己的方便去傷害別人
這想法真的是...不予置評

也或許在這樣的社會中
乖乖守規矩
停在大老遠外停車格內,然後再走過去的人,看起來都很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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