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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機車停在路口機車停等區燈號紅燈但綠色右轉箭頭恆亮該讓右轉車右轉嗎?

很多這種設計, 永康工業區中也有一個, 只有一線道, 常有大車要右轉, 前方的機車都不知要靠哪邊
你看地上的箭頭
如果是右轉專用道,那就是你檔到人了
如果直走右轉都可,就不用讓
之前新莊思源路有一段新鋪完的也是這樣畫,後來就改了

有紅燈右轉的,機車停等區畫那麼大是陷騎機車的於不義.... XD
當然不用讓阿
設計錯誤要讓受影響的人去通報吧...
怎麼會是守法的人要被逼去違規?
除非後面那台是有鳴笛的救護車消防車警車。
汽車駕駛都很希望別人守法,他們一定可以理解的。
樓主可否補拍實際照片、紅綠燈號影片?

理論上,不應該出現這樣的規劃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174-2)機車停等區線...
但禁行機車或『紅燈允許右轉車道』不得繪設。

可能原因:包商亂劃,驗收不實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94-3)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即使右轉燈亮,汽車也不應該撞上前方停等機車

ahph_gmail wrote:
這種規劃,很不用心;既然要開右轉時相,最外側的機車停等區就該刪除才對。

+1, 很希望政府能開放人民檢舉公共設施設計、施作不當,並依情況給予獎金(更希望能同時懲處失職人員), 才能使公共建設更加完善。

版主,其實你們倆都沒錯,錯在設計的不當產生矛盾~
1. 讓,其實是為了給予別人方便,善意的行為~可能有違規被檢舉的風險。
2. 不讓,既然是錯誤的機車停等區規劃,您有權繼續停在停等區,以避免讓出車道的違規問題;當然也可能會造成不理智的後方車主的攻擊行為。
當然,是我的話會讓,因為,被罰錢的風險我能承擔(且也許不會有人故意因這小違規檢舉),但我無法承受若有不理智的後方車主的攻擊行為,因為這樣的傷害損失有可能非常巨大。
最後,請好好跟女友討論、解釋,別因此傷了感情。
看心情...但可以不用讓,並不是轉彎專用車道

我也遇過被後方車叭要求讓道給他右轉...
但我在紅燈直行車道機車停等區內,後方車想右轉,有右轉燈,但車在雙白線左邊了

所以我不鳥他,因為我沒錯啊((而且他一直狂叭,更何況雙白線他也不能垮啊
最後有個女的下車說他們趕著去醫院,所以我就讓了

但是...駕駛經過我旁邊時卻對我 x@#$%!#,罵了好幾句
...心理就想,早知道不要讓了,『你家死人關我屁事啊』
結論就是,以後站的住腳,我通通不讓了

不過後來我裝了行車記錄器後,還是禮讓了,只不過是在後方清楚拍攝送檢舉

也遇過騎車等紅燈,被拍肩說借過...好啊借你過,但要吃罰單唷
就以開版大的說法來看
如果有畫機車等待區那我就不會讓
因為這是地方政府規劃的問題
覺得不對就去反應
不要讓我們冒著違規被開單的風險禮讓
萬一移動過程跟其他車發生車禍就變成我的問題
台灣這種路口還不少
現在新鋪路時大都會改正過來
newzion wrote:
就以開版大的說法來看...(恕刪)


要我覺得應該要讓,停在右轉車道右轉綠燈又亮了,就往前擠一擠讓一下,無傷大雅也給其他人一個方便。
不過這還是要向上反應,應該是畫錯了。
newzion wrote:
就以開版大的說法來看...(恕刪)


要我覺得應該要讓,停在右轉車道右轉綠燈又亮了,就往前擠一擠讓一下,無傷大雅也給其他人一個方便。
不過這還是要向上反應,應該是畫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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