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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更新]1/2板橋四川路與高爾富路口車禍肇責歸屬

又不是開大貨車 為什麼要切到中線再轉彎

個人認為汽車駕駛問題很大

多半是在找路 然後臨時起意 轉彎
個人初判
汽車:肇事主因 轉彎時未注意後方來車
機車:肇事次因 未保持安全間距

因雙方都無嚴重傷亡或損失,建議你跟對方談
1.對方車自負損失
2.自己機車對方保險負責賠償(請對方保險公司致你的機車修護廠認定損失,如通知後一天未到,請自行拍照後修護,注意更換的零件都須拍照,新舊品同時拍)
3.醫療費用申請強制險實支實付(對方不同意還是可申請,強制保障條款)
4.其他精神損失不向對方索賠.
因雙方都有錯,各退一步.已達成和解.

對方不同意時,請走法院.通常你到警局作完筆錄時.對方已經可以接受以上條件.(當時因無看醫生,請趕快去看骨科,原因幾天前車禍,手部挫傷,持續多天對痊癒.)

以下機會教育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是說不同車道之情況(比如對向車)
同向雙車道轉彎叫變換車道不當
樓主是單車道 無以上問題
當然轉彎車有時法律上見解可以當作變換車道,由南北方向變換至東西方向.

機車也有意外險,賠對方的.一年保費約600左右,請別省錢.這種險種保險公司不會主動賣,因為損失率不佳.請自行前往各大保險公司投保.萬一哪天你跟賓士後視鏡插撞,省下錢,你可以保40年.

當然以上分析不敢說百分百正確,但已相差無多.給樓主參考.

白車根本標準三寶,方向燈打了就馬上轉,
這樣乾脆別打了,你車都轉了,打方向燈的意義何在?
你可以反嗆那位保險專員

以路權來說 這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所以肇責絕對在對方身上

我是覺得保險公司連事故判定報告都沒出來就跟你要錢

這點實在太黑心了

PS 其實肇事汽車的車主看起來還算OK

有下車去關心你 跟你賠不是

他應該是有保全險 所以要賠你也是保險公司賠

所以就好好報價給保險公司吧
申請鑑定 把你因故請假不能工作 物品損毀 人身受傷 的證據 鑑定費用收據 都拿著

換你跟他要錢 什麼後車撞前車 聽他屁

看影片 你是屬直行車 對方又違規右轉 怎麼看都對方肇責

另外 說一下

我很討厭這種道路口才打方向燈甚至乾脆就不打方向燈的車

一般的 就造成後方車 不能早點安全換車道繞過去 結果卡一排 還要想辦法切出去

慘的 就像你這樣了

多打幾秒方向燈是很耗電還是怎樣? 駕照怎麼考來的?


雙方都有錯
而到法庭上後方機車錯比較多

1 前方的汽車太慢打右方向燈途然要右轉才開方向燈!很明顯他從快車道進入慢車道而造成車禍!

2 機車騎太快在多車的地方盡量跟在汽車正後方!不要跟在右測會有車測死腳!

而最重要的是後方機車的你,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所以你在法庭上會賠比較多!除非對方有故意逼車,不然

你會多一條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的罪行。

3 如果你上法院你可以跟法官說為何【車主不回本田原廠加裝車側盲點係統】CRV在去年11月都有此向配件

車主可花錢安裝,讓法官知道該汽車是可以預防此意外的發生,【這樣你會判的比較輕】你也可以以下GO車

誌的影片給法官及那位汽車駕駛觀看,我想你會可以在陪少一點!


http://www.buycartv.com/portal.php?mod=view&aid=1657

影片【8:00至10:22分】會提到方向燈最重要的地方【9:15至10:21】最重要影片會提到前車亂打方向燈!

版主你上法院會比較公平!不然只能慘陪了

汽車車主有錯在先!!GO車誌上說的很清楚了!!
kershawdai wrote:
https://ww...(恕刪)
雙方都有錯
而到法庭上後方機車錯比較多

1 前方的汽車太慢打右方向燈途然要右轉才開方向燈!很明顯他從快車道進入慢車道而造成車禍!

2 機車騎太快在多車的地方盡量跟在汽車正後方!不要跟在右測會有車測死腳!

而最重要的是後方機車的你,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所以你在法庭上會賠比較多!除非對方有故意逼車,不然

你會多一條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的罪行。

3 如果你上法院你可以跟法官說為何【車主不回本田原廠加裝車側盲點係統】CRV在去年11月都有此向配件

車主可花錢安裝,讓法官知道該汽車是可以預防此意外的發生,【這樣你會判的比較輕】你也可以以下GO車

誌的影片給法官及那位汽車駕駛觀看,我想你會可以在陪少一點!


http://www.buycartv.com/portal.php?mod=view&aid=1657

影片【8:00至10:22分】會提到方向燈最重要的地方【9:15至10:21】最重要影片會提到前車亂打方向燈!

版主你上法院會比較公平!不然只能慘陪了

汽車車主有錯在先!!GO車誌上說的很清楚了!!
感謝各位的回覆,當下我們雙方車速都30-40左右

會閃避不及原因也的確是前車忽然偏左後又煞車打方向燈同時右轉 ,整個過程只有兩秒鐘 這樣我還會有被對方說應注意未注意的情況成立嗎?

我做筆錄時並未有告知小擦傷,因為覺得沒什麼…

如我現在才去做補驗傷應該太晚了吧?對方保險一直沒有要來估價我車的情況,我能夠主動打電話給他,或者我先私下去跟車行估價後面再提出呢?

轉彎未禮讓直行應該不成立,但他未因規定打方向燈是成立的。

未保持安全距離不是建立在撞擊點是正後方嗎?我是碰撞他的側面 這種情況下會成立嗎
kershawdai wrote:
整個過程只有兩秒鐘 這樣我還會有被對方說應注意未注意的情況成立嗎?


你最吃虧的地方就是跟對方同車道
對方收油減速你卻沒有發現
造成你比他快
你覺得這樣算不算未注意車前狀況
反應時間不夠,代表未保持安全距離

kershawdai wrote:
未保持安全距離不是建立在撞擊點是正後方嗎?我是碰撞他的側面 這種情況下會成立嗎


模擬一個狀況
如果前車因各種有的沒的原因
造成車頭調轉180度後急停,被你撞到車頭
你覺得是不是未保持安全距離呢

影片看來
他車偏離歸偏離,開法蠢歸蠢
實際上車身大半還是在原車道,跟你同一個車道
對方轉彎前兩車距離就已經持續縮短
就是猜他變換車道,在想從右邊過嘛
即使跟對方同車道,看到這麼大洞一樣反射性的想要過去
用猜的、縫夠寬就想走
這些就是不良駕駛習慣,會出事的
有些被大車內輪差撞倒壓到的,就是這樣超車啦

樓主你運氣不錯,只是小擦撞就學到了
以後同道超車從左邊,記得先按喇叭,對方有閃開你再超


Vajra wrote:
你最吃虧的地方就是跟...(恕刪)



未保持安全距離+1 這點大大就占3成了

重點中的重點,他有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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