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chj0321 wrote:
你是被撞?大車撞小車...(恕刪)
要先看是誰先違規好嗎
肇事責任--違規迴轉.被撞需負責
老婦穿快車道被撞死 子女須賠肇事者
_車禍責任--貪圖方便不走斑馬線
一樣的道理誰違規誰負責
還大賠小勒
我來至網路
阿3 wrote:
要先看是誰先違規好嗎...(恕刪)
第一則不知你要表示什麼.
第二則
依過失比例計算,老太太保險金已足額賠償,判肇事者不必再掏錢賠。鍾先生求償部分,判老太太五名子女賠償七十三萬元,如同要吐還老太太的保險金。.....前題在老太太先拿到社會賠給他的錢.今天如果是年輕點的.重機騎士要賠數百萬起.才能拿到73萬.人命的價值算法很復雜.騎士是遇到一個好人.上一則:張男全部獲賠一千二百一十四萬元.
所以並不是沒過失就不用賠錢.還有這判決還沒包含刑事部分.重騎騎士還要面臨不和解又過失殺人刑責.最好洗香香等入監<未和解不易緩刑>
第三則
審酌古某已和死者家屬和解,判他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和解表談好了.還有酒駕能上路嗎?其實這還很有得告.但人死為大.文中表示雙方己和解.違法跟違規是很大的差距.但這都跟刑法不衝突.法院判的是過失致死罪的刑責.所以也不懂你要表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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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文不是只看你想看的部份.當然你沒錯.
k8187 wrote:
在台灣開車最大的風險...(恕刪)
根據我的經驗..應該不是這樣子的
農曆年前我在中和莒光路附近發生了車禍
當時我正在網狀格打了方向燈準備迴轉停車,確定前後方無來車後開始迴轉
結果有輛機車從我後方跨越雙黃線撞上我的左前門
當下我立即停車,報警叫救護車。
將騎士送醫後,我跟交警在現場畫現場圖
後來交通警察來現場鑑定後判定我無肇責,當下我也打給熟識的保險業者
他說要不論對方有無受傷均須做詳細檢查 以免後續會產生很多麻煩
我轉達給警方後警察告訴我的意思是
所謂過失傷害是指"有過失"造成的 根據現場以及行車紀錄器判定
我並沒有肇責,也就是沒有過失。
法院也是以警方在現場所採證的證據做判定
所以對方告我也不會告的成的
最後以機車騎士全額賠償和解
這是我的案例,當然如果到了法院法官會怎麼判還很難說
畢竟台灣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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