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像都對1員很care假設以10元來講10元以上補繳,這個我想比較沒意見吧!10*1000人=1萬這樣子承辦人員就莫名其妙多了1萬的未收帳款===================累計到下年度繳納,我覺得這是較好的做法.但問題實際上也很難做到,一樣欠款問題除非現行法令更改,有配套措施,不然我想這方面很難改善了
Anguswu wrote:就像是之前被檢討的, 就算是一元的退稅也應該主動退給民眾所以就算是一元的稅, 也要主動去追, 而且人人平等 不退的話被罵,承辦人還可能因為此被起訴,不收的話也可能被起訴,到底是要人家怎麼做?
星海俠客 wrote:是誰告訴監理站1.2角四捨五入是1元台灣的政府機關.........(恕刪) agavin wrote:監理站進一步解釋,燃料稅1年450元,平均1天1.2角,四捨五入,1天1元,因此林小姐要繳1元。...(恕刪) 問題應該修正為是誰告訴記者燃料稅1年450元,平均1天1.2角吧
真感動有這麼多人了解行政人員的苦惱,法律如果課予公務人員按期催收稅款的責任,他只能依法行政,如果版主不爽,不要罵基層人員腦袋有問題,請向您轄區的立委反映或寫信給監理機關,請他們提案修法,基層的人才有依據不向您催收。如果未修法他擅自停止催收,他因圖利罪或瀆職等其他罪嫌進監牢,才更划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