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版上很多事故分享類似很多在交通法規上面,或許開車的人是沒有過失責任但是有時候多點注意,某些事故的確可以避開台灣三寶太多,路上多注意,能避免事後繁複的理賠事宜,浪費寶貴的時間雖然這樣開車很累,但是沒辦法呀三寶你無法預料...
yanyu_911 wrote:這種路口汽車方不管轉哪個彎,都該先看清楚前方的事物(障礙物)我說了 機車違規了,而出現眼前的人 汽車竟然沒看見他不要老是跟我提條規?誰錯比較大..等等的問題,我比你等清楚 OK 就以法規來說討論,請問逆向車有路權嗎?為何不是路權小的要讓路權大的先行?為何不是逆向機車應停止,而是右轉車?你如何得知駕駛沒有察看右方,而你有沒有考慮右側A柱與逆向機車的角度是否相同至於駕駛看見逆向騎士的時間,可以參考該駕駛的聲音車輛交會前,逆向騎士明白自己違規,為何還要繼續直行?況且這種情況並不符合支道讓幹道相關條例的條件我沒說該駕駛完全無責任但逆向行駛是肇事主因
機車太早切左轉...但如果是人呢要過去...不就撞到人了而且這種路沒號誌轉彎要多看一下我們這很多人這樣騎..等紅綠燈時先騎到左邊斑馬線綠燈就直接像人這樣直接騎之前有朋友在大十字路口也是這樣騎被擦撞只被開了一張騎在人行道的罰單外其他都是汽車賠償...因為汽車闖紅燈(紅燈右轉)但還是不要這樣騎阿~~還是乖乖待轉哈哈..雖然在南部會忍不住的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