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bbc wrote:我同事打電話去說要報警,警察說這影片是私人錄影的不能夠做為檢舉他人的證據... 這太扯了那一堆的私人檢舉交通違規或是有獎金可拿的環境汙染相關違規是怎樣?分局跟名字報一報,直接上報紅一下好了啦
我來打警察的臉~~~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請影片主人拿這一條去打警察大人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