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2學生對警反蒐證 不罰 法官公開攔檢可受監督 屬合法自衛

現在的民眾就是這樣
又要馬兒跑 又要馬兒不吃草
積極檢查防制犯罪也有人不能接受
都不積極執行檢查又被說消極怠惰
到底是想要怎麼樣才滿意呢?

如果都是正常無犯法的人配合一下警察也不過花數十秒至一兩分鐘
有很困難???

警察的功能就在於預防犯罪 查察奸佞
而現代民主意識高漲
導致公權力遭到很大的壓縮 無法有效執法
到最後受傷害的還是民眾們啊...
懂點法亂玩法..最後如果把所有法條..制式現行化,我告訴你 倒楣的就是守法之人徒增無聊的干擾

警方執法,在人民有配合的狀態下,人民對執法人員反搜證,這都會被起訴,請問一下一般人遇臨檢時要如何自保?
現在很多人都在說什麼 自由自由
其實我覺得成龍說得台灣很亂 在這部分上我還蠻認同的

一些學生 帶菸上課
教官在 朝會 隨機抽一班 留下檢查
這樣就被ooxx
對 違法隱私
但 如果你沒有 做虧心事 幹嘛怕
教官又沒業績
教官也沒必要去做黑臉
讓你討厭 還要冒著在路上被人蓋布袋的風險
他又不是神經病

ok 通常都是特定有抽菸的班
而且不是 全抽 是特定抽查

像我國中主任講的
全校1千多個學生
我不可能全部都記得 會記得的都是 故意在身上"做記號"
給我認識的

回臨檢
通常會被攔的是
長相兇惡 (刻版印象...
改裝車
行為怪異 (蛇行等
警察臨檢我一向是支持的。。。

沒犯事也不用怕臨檢。。

反過來看也一樣。。。

警察也一樣。。正常執法何必怕反搜證錄影

反搜證也是人民自保的權力為什麼不行。。。

magiQ _ Q wrote:
這麼討厭警察有種出事...(恕刪)

警察要讓人不討厭,最基本的是要守法,不要一付我說什麼就是什麼,不然你想怎樣,的態度.
其次要行政中立,永遠會記住(上揚唱片事件)的那群警察,如果警察執法,可以選邊站,那老
百姓也就可以來個法律假期.也就是老子不鳥你.
現在路邊臨檢時,警察的態度大多數是合理的,會有人不願意配合,那應該就是行政不中立,
引起的老子不鳥你,不然是要怎樣,的態度,一報還一報,永無了時.
playtuba wrote:
遇警方攔檢 注意事項...(恕刪)


警察再怕啥?

警察執行臨檢都有錄影了

老百姓不能也錄影存證嗎?

彼此都有錄影...是能讓大眾公評的! 誰都不能剪接事實...

為何要告反蒐證的人?

心理學來看 : 因為知道自己理虧的行為

-------因此本來就能執行反蒐證~更沒有隱私權的問題!

警察執行勤務! 是上班時間 公務員是人民的公僕! 完全沒有隱私權的問題!

否則警察局也不能拿相機進去錄影嗎? 這合理嗎? 假設有不合理的事情發生~就放任警察把人拖進去警局毆打嗎? 只因他是私人空間? 有隱私權? 這跟黑道有何差別?

下班以後的時間才有隱私權!

blw582 wrote:
警察要讓人不討厭,最...(恕刪)

我看很多都是台客屁孩在那邊愛講警察怎樣怎樣,如果真的是警察不對當然就可以告他,但是有一些人就專找警察麻煩,看了就反胃
還不就是奧孝連
警察也是在上班沒事不會找你的查
車箱沒放違法的東西要怕甚麼???


我之前中秋節烤完肉凌晨4點紅燈右轉被攔下來我也認了

它們要執勤沒辦法團圓 隨口說聲辛苦了中秋節快樂

看得出來他們是想抓酒駕 也只抄抄我證件開車廂看一下就放我走了

會要你開車箱 大多也不是真的要開你單配合一下很難嗎?


整天喊著人權人權的怎麼不想想最自由的美國

它們警察有多大的權利 路上攔了人可以拿槍指著你要你趴在車上搜身

比起來台灣警察算很軟了

不要打著人權的旗幟去違反公權力
看了一下樓主PO的網址新聞
看了其中幾段

去年11月26日晚上,高雄2名大學生陳奕新、徐峰翊因騎乘改裝方向燈及喇叭的機車被林姓及王姓警員攔檢,陳男出示證件時,徐男隨即拿出手機對2警錄影反蒐證。

林員檢查機車時按了一下喇叭,陳質疑:「要有搜索票才可以動我的車」,王員回說:「你如果在錄影就違反偵查不公開,我可以拿法務部的公文給你看。」要求停拍。
2警見陳、徐仍繼續拍攝,並爭執警方無權按機車喇叭,竟將2人依現行犯逮捕,並依違反《社維法》第85條第1款「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者,以顯然不當的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程度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2千元以下罰鍰」的規定,函送高雄地院簡易庭。



純粹一些感想,其實不做虧心事,或是沒任何違法工具...警察要檢查就給他檢查就好了..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