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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內發生碰撞

快樂不是擁有的多;而是計較的少!
交通會亂不是沒有原因,巷口就停一下在騎或開,會上來發問表示你連這個觀念都沒有,改一下你的習慣吧,,天佑台灣..
看來是上來討罵的吧....
前面都沒路了, 應該先煞停看左右來車...

檢察官在起訴書指出,「未注意車前狀況」應建立在駕駛「能注意而未注意」前提,並非所有事故都用「未注意車前狀況」認為駕駛有過失;檢察官認為國人應建立正確「路權觀念」,才可減少車禍數量。

隨著時代的改變,慢慢的交通判決會更有原則,以後違規被撞的就自己回家吃自己的吧
Sagrado
小弟淺見,1.你由支道進入主道未先停止觀察後再前行,2.雖然您行走的道路無標線,不過基本上仍然要有劃分左右的觀念,從記錄器畫面上看來您已經跨越中間線,3.不管誰對誰錯,您至少會有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以上,有錯請指導,感恩
關鍵時刻。
您會使用行車紀錄器就已是注重交通安全了,很棒,下次再謹慎一點。
朋友家人就是在家門口發生事故,天天走的路還是要小心。
GOOD LUCK!


zxws1279 wrote:
左邊那台白色疑似小貨...(恕刪)


樓主你根本沒有注意左邊

行車紀錄器明顯看到你的安全帽往右邊看

計程車出現了在行車記錄器第16秒頭還在注意右邊

第17秒你才準備回頭

計程車已經離你超近的


zxws1279 wrote:
此道路為石牌路二段1...(恕刪)

嗯....你這擦撞完全可以避免,就只因為你"爭道"

肇責你至少八成~
看起來是你的問題。
很不爽的話,前一路口調監視器,
應該有抓闖紅燈的機會。
zxws1279 wrote:
此道路為石牌路二段1...(恕刪)

能問一下交通事故單 你是寫在第一個還是第二
嗯,看完了回文才注意到了,
你確實有在看左右兩側有無來車(從影子判斷),
但是因為小巷子裡面違停的汽車太多,而且是靠近轉角處,
導致視線出現死角,因為那輛是台小貨車,高度剛好擋住計程車。

只能說真的究責,你還是相對較為不利,
而人平安就已經是萬幸。
既然你家附近是這麼惡劣的交通環境,
還是自己多多小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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