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讓行人天經地義。如果過馬路的行人是自己的父母子女,你還會步步進逼嗎?在美國,遠遠看到有人就準備停車了,而且是full stop。只要行人還在斑馬線上,沒有人會急著開過去。在台灣,一堆車子不讓就算了,停下來也心不干情不願。車子慢慢逼進,行人好像做錯什麼,一定要快步通過。駕駛人沒有同理心,只能靠立法。
jc663 wrote:車子讓行人天經地義。...(恕刪) 又是拿美國來比哪好吧,我薪水都比美國人少,加薪也是5年一次,是不是各大老闆來同步一下還有公務人員退休制度也比照美國?美國除了主要城市,其他地區是地大人少,車流量不會太大。是可以有時間跟空間讓行人..台灣的人流跟車流..可以這樣做?基本上就建議政府把行人通過時間,再加上一半的時間給又轉車輛過就可以...也不用罰行人太慢走,也不會影響到右轉車輛...
84865426 wrote:如果是老人家過馬路太...(恕刪) 我們國家的有牌流氓也不是眼睛糊到就知道他快不了還要他快?我看是你的問題比較大台灣跟美國不一樣的地方是台灣大多數的區域地狹人稠行人在享受優先權之前也得體諒別人媽的 路上一堆邊走邊看手機的我真的很想從他頭殼小巴下去
相信這波執法後會有很大的改善,事實上現在已經有很多車子在右轉時禮讓行人,比以前多很多。台灣人是可以教的,教的會。15年前汽車喇叭聲到處響,10前很少人騎機車帶安全帽,5年前很少人開車繫安全帶,現在都變成少數。再來應該是機車完全退出人行道,把部分路邊停車格改為停機車。
看看就好...除非每天每個路口都有警察, 就算有行車記錄器也沒什用,行人身上也沒掛人牌, 只能說→ 玩假的... 不信看以下狀況..行人過斑馬線低頭使用智慧型手機行走過慢, 汽車不小心撞上~法官判汽車→ 應注意而未注意行人→ 行走過慢判 300元...行人會有感才有鬼~ 至少要罰個3萬之類的...
鳳山小王 wrote:我們國家的有牌流氓也...(恕刪) 你這樣反應就中了政府奸計了搞的行人跟開車的對立 互幹就都忘了交通官員的規劃無能 只會罰來罰去好比政府四大基金被胡搞瞎搞 弄的快破產就來個 軍公教vs 勞工 對立互鬥 想轉移注意力
基本上要讓行人是認同的禮讓行人是要看狀況也不是說不讓行人但 ... 有灰色地帶如果一個距離很短的班馬線因為"應注意未注意""要禮讓行人""要與行人保持距離" (但距離短的班馬線非轉彎處遇到n個違規的行人呢)行人不想等轉綠燈而貪圖方便強行闖紅燈過距離非常短的班馬線或馬路呢一個人這麼做, 另一個也這麼做, 更多人這麼做根據上面那些原本就有的法則, 那還需要紅綠燈和警察還有法規嗎雖然那些闖紅燈過馬路的應該是不會拿自已生命開玩笑不過卻是"他們自已判斷沒什麼車才闖紅燈過馬路"的哦!!若不遵守規則的行人仗著一些法規保護他們的違規行為那遵守規則的行人或開汽機車的人豈不就是笨蛋?而且要抓開罰是誰比較有效率比較好抓當然還是開汽機車的人為了比對行人是誰(萬一有誤判呢)去處理這些作業要花多少人力金錢還是時間?這些不合理或有灰色模糊地帶的法則立出來感覺好像是要拿來懲罰開車的但也謹限於特殊的情況就像我說的距離短的班馬線 絕對會有人貪圖方便!總之開汽機車的大家真的要小心謹慎看到違規的人還是閃遠點吧還有轉彎的時候看到行人過班馬線還是多禮讓吧不會少塊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