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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踏車闖紅燈被我撞了 ~~誰的 錯?

我也遇過這種事!

最後婦人不曉得去哪裡找來自稱"他弟弟"的! 超級懂法律(跟流氓一樣)

最後跟我5萬元和解

這年頭真的能少一事最好不要多一事!!!

快去簽和解書,晚上才睡得好~!!
台灣的法律真的很怪....

闖紅燈的 你撞上去....雖然是對方錯....但是 你有刑事責任 (過失傷害)

你自己的車子損傷....就只能報民事責任....

所以 假車禍很多....都是想要乘機撈一筆.....
遇到這種三寶之寶,沒行車紀錄器只能跟他"灰"到底
不然就是想辦法去調閱附近監視器了

我幾年前也發生類似的事
發生在晚上
我開開心心騎著愛車準備去跑山
結果才出巷口要左轉,就撞到一個騎腳踏車的妹妹
我當時準備出巷子要過馬路,在巷口我停下來先看左右有沒有來車,有打左方向燈
確定都沒車後我是看著左前方起步的,因為要左轉
在這過程中有看到對面的妹妹從左邊要騎去右邊
沒料到我才起步,他不知道為何轉向過來了,我跟她前輪碰前輪,倒車
他腳踏車前輪全歪,我頭燈因為倒車也歪一側

對方看起來頂多才國一,甚至不到
看她坐在地上滿臉慌恐....我也只能無奈的把她扶起來看她有沒有受傷
他只說右大腿痛,不過看起來沒流血,也可以走路
再三確認她沒事後
把她腳踏車先放到旁邊的騎樓後
問她家在哪我直接把她載回去,但是她家沒人....本來想說直接跟她家長看要怎麼處理
無奈只好留電話給她,看腳踏車多少錢,需不需要陪,再打來跟我說
結果後來一直沒接到電話,她的腳踏車隔天下午才不見

結果山沒跑成....多花兩千換大燈
誰叫遇到的是連經濟能力都沒有的小朋友....
就算是她的錯...(的確是她的錯) 又能怎辦呢~"~
你的錯
因為你犯了"應注意而未注意"
連講起來都覺得繞舌

evanwww wrote:
某日小弟上班途中,騎...(恕刪)


它告你要錢,你也告回去要它賠就好。當然你若是要上班沒時間上法院那就沒辦法了。
但冤有頭債有主,以後遇到其它腳踏車闖紅燈不要故意逼它車,謝謝。
任何問題均可反應及討論,但不要罵髒話, 罵髒話不能解決問題,上法院和街頭抗爭才行。 該文會先他X的移動至資源回收區, 請發文前再多長眼睛。

月下獨酌 wrote: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恕刪)


本來只要注意號誌就好
現在還要再多注意行人
行人也不用看號誌
大爺想走就走撞到我就是你倒楣
所以邏輯是開車的要會看號誌
走路的不會看號誌沒差只要走斑馬線就是無敵
鬼島的法律越來越合情合理
樓主很明顯是你的錯阿

錯在你生長在台灣

套句別人說過的話

台灣的法律真的很怪....

如果是開卡車的......................一定是更慘!!!!




所以應該了解開大貨客車司機的心情了~~~~不是故意撞到,而是對方違規,而駕駛人未注意@@





只能說倒楣啊~~~~~~~~~~~那種自己違規還要要求賠償的人!!!告死他~~~~~~~~~~~~~~~~~~





換句話說~~~你的車子損傷,你的精神損失,也是可以求償的!!!!!!!!!!!!!!!!!!!!!




用時間跟他調解而已~~~~~~~小意思!!!
"應注意而未注意" "過失傷害" 也是要有過失才成立

如果法官認為此意外其他正常駕駛也無法避免

也可能會判 應注意且已注意 那你就完全沒事了


不過從你的描述看來 你似乎有足夠的時間煞車
所以算是駕駛操作上的"過失"

CUFOX wrote:
"應注意而未注意" ...(恕刪)


刑14
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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