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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車兜風又歸還,不算竊盜不起訴

這算是少數案例...不過因該沒人想到偷騎出去又騎回來...

這判決真妙...........

cainhsu wrote:
不問即取謂是偷......(恕刪)

法律上偷竊的構成要件該當性是
意圖為自己或他人不法所有而竊取....
重點在於不法所有
歸還是否構成所謂的不法所有還是有討論的空間
譬如有人錯把別人同車型車色的車當成自己的車騎走後來發現又騎回歸還
該怎麼說
不要說不可能在燈光昏暗或是精神狀態不佳的情況下是有可能發生的
被原車主告竊盜衰的跟懶一樣
祝大家年年都有頭香可以插!

渴望之星 wrote:
我覺得1.有竊意(偷...(恕刪)

還要看該行為人是否為完全行為能力
是否滿18歲成年人
行為既遂或未遂
構成要件是否為為了自己或他人不法所有而竊取
該物是否是動產或不動產
祝大家年年都有頭香可以插!
問題在於今天是用什麼罪名起訴偷車的人
媒體寫的文看看就算了~
搞不好是檢察官用錯罪名
然後站在法官的立場判"那個罪名"不成立
但不代表偷車的沒犯法!
即便是角頭大哥,要混到變成治平專案對象,也要很努力!只是你沒看到過程而已~

挑戰在我就在 wrote:
竊盜罪的確是公訴罪....(恕刪)


總算來了一個說得出原委的大大了

看半天 都在E04檢座

連借老婆 借女朋友 都出來了 這例子真是有夠爛的

借老婆 叫 妨礙家庭

借女朋友 違背意願 叫 妨礙性自主 自願 叫 無罪

疏不知 有人被以竊盜罪起訴 客體 是老婆、女朋友的

真的有夠好笑

自己不搞清楚狀況

竊盜?侵占? 傻傻分不清楚

偷車?偷油? 跨巄模....

民法?刑法? 母煞煞.......

也不是一定要刑法才能搞死他

像這種借車的無賴

用民法效用會高於刑法

如果硬要說竊盜

也應該告他偷"油"才對

怎會說偷"車"

當然不起訴阿.......

如果真的告他偷"油"

結果可能就真的不一樣了
stitaxi wrote:
總算來了一個說得出原...(恕刪)

偷油
我敢說連車主自己都不知道車子裡剩多少油了
更枉論舉證
現在問我車子裡剩多少油
沒抽出來測量我還真的不知道剩幾cc的油勒
祝大家年年都有頭香可以插!
早就說過這鬼島無藥可救了,各位自求多福吧.....

u9207008 wrote:
偷油我敢說連車主自己...(恕刪)


所以人家說事情不是像 "X瓜" 所想的那麼簡單囉...

竟然舉證CC數有困難 何必找個無法舉證的事證來困擾自己

沒有找到屍體 也可以成立殺人罪 你不知道嗎 ^O^

住不了鬼島的 可以去 釣魚台 攻頂阿

攻上去 就可以自己當國王了 ^^

祝福你 ^^

stitaxi wrote:
所以人家說事情不是像...(恕刪)

你不曉得生要見人死要見屍
擒賊先擒贓嗎?
你既然知道舉證CC數有困難
還會去告偷油
先證明什麼叫偷油
請先說明你車廂裡有幾cc的什麼汽油
929598
車子跑了幾公里耗了多少油
你怎麼不順便告對方偷車子裡的機油和齒輪油
或是置物箱裡的空氣阿
記得提告前請先舉證你車子裡有幾cc的機油和齒輪油
座墊下置物箱裡的空氣有多少容量
祝大家年年都有頭香可以插!
所以說 "X子" 就是用 "X子" 的方法呀.....

幫不了你

多看看 "判例"

你就會發現光是 "殺死人" 這樣一件簡單的事情

會有幾種解釋、幾種方法、幾種態樣....

幾些年前 "包大人" 時代 才會有您這樣 老到變乾的 審案方式囉^^

那如果照您這樣說

除了CC數以外 不願意接受其他舉證方式

那這次的事件

您就是支持涉嫌人並無不法 這樣一個說詞對吧^^

那我可要感謝媽祖娘娘

您沒當成檢察官、法官囉 ^^

或者是.....您是所謂的恐龍庭長、恐龍檢座....

那您表示一下

換我去攻釣魚台好了

我自己上山躲起來^^

抱歉>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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