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hatenba wrote:
這個事件是我在被開了逆向行駛後所想到的感想
應該是要以違規的次數來決定罰款的多少
不應該是用你晚了繳交的時間幾天來決定罰款的價錢
假設A
也就是小弟我,剛18考到駕照,因為平常都是步行或是搭公車,所以有些路段根本不會經過,有一天深夜因為整個路口都沒車,且地板也沒有指示線,我就右轉,轉過去剛好看到了警察局,前面有兩個騎車的條杯杯,我也沒多啥注意就過去了,過了個路口,條杯杯從後面過來了叫我熄火,告訴我逆向行駛了,但是我根本不知道我逆向了,所以我就直接告訴他(我不熟悉這裡的路況加上這裡的路標示也不明),但是條子杯杯就很OOXX還是要開單,我假如知道逆向的話我還會騎過來嗎?這次我前幾天被開單的遭遇......
假設B
一直就是不守規定,知道當地的路況和標示,還是要違規,存有僥倖的心理,不管你抓他幾次,他就是要違規。
這兩種人為什麼被罰的都是一樣的逆向行駛的價錢,假設是在法律上法官不是也會因為念在你是初犯而判緩刑或減刑之類的嗎?而假如你一直犯這法律條款,法官就會看出你毫無悔改而加重刑責不是嗎?而罰單上只是標示了你沒在期間內繳交罰款,而多罰了一些,這有意義嗎?
所以我建議應該要修法,初犯道路違規的罰款應該要次數來抉擇你的罰款金額,而沒在期限內繳交應該是可以拿掉吧。
回覆3樓
我只是想違規 應該已初犯 和 累犯 做為區隔
不應該罰款相同 在法律上犯罪 法官也會已這兩種情況來做判決的關鍵
是否減輕 或 加重 罰則
回覆4樓
我沒有說不用罰阿,我是想網路上常常會有文章說,有些比較好心的警員會看在你不是故意的,而用口頭勸戒代替罰單,事實上也是真的可能不用罰,取決在警員身上。 你用搶銀行來比喻,會不會太扯了? 一個是交通違規跟犯重罪。
回覆5樓
我走的那條路,是前幾個禮拜好像又剛用重鋪的路,路口上沒有牌子路上也因鋪完路沒有了線,且那時也已經晚上10點多了,路上沒甚麼車,這時候你要怎麼判斷? 不應該只有酒駕是以累犯來區別,我是希望應該全部都可以。
初犯?累犯?
每個被抓到的都說自己是初犯~

而且如何定義是初犯?累犯? 很多人又愛"番"...
許多人從小已經養成貪的習慣...
父母帶小孩紅燈還過馬路..."反正"車會讓
貪快闖紅燈,貪快不走斑馬線,貪快逆向行駛(雙黃線)
禁行機車則視情況(不過還沒修法前,看情況配合,不要影響到其他用路人)
開遠燈,車子設備(後照鏡跟尾燈 方向燈)壞了不修
============================================
像是單行道,很多地方都會有標,地上也會有標線,慢一點不是看的很清楚...

基本上,我們這裡的大部分駕駛者都是僥倖心理,仗著警察不會24小時抓違規,仗著小罪不罰的那種僥倖心理,所以才會有那種汽車跨越雙黃線違規無敵大迴轉之類的事情發生、、、
依我看,我認為警察應該嚴格取締,但是初次犯行以解說取代罰單,並且給予記點,若有第二次犯行(不用相同的違規行為)就直接給他重罰(這個要配合修法)。不然我們的交通亂象、、、應該不太會有太大的改變。
有時候...不是機車故意,而是車流多,機車停等區在車流量大時,都是不夠停的,多數的機車騎士,都是從後面躦啊躦啊!躦到前面..愈來愈多車,停等區就不夠...
你也許會說,那機車幹嘛要躦到前面...但你想想..如果機車不躦到前面,後面卡一堆機車,車流順暢度,可能就會降低,因為機車跟汽車都擠在一起,車潮愈排愈長...也不一定是好事
只能說台北的機車跟汽車真的很多,就算大家都完全遵守,車流還是很多,多還是會塞,造成交通不順暢!個人是覺得紅綠燈規畫的,不夠完善!但在台北規畫順暢的紅綠燈,應該超難!
jrbunny wrote:
可是依我看來,我們這...(恕刪)
內文搜尋
X

這次我前幾天被開單的遭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