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不想等兩次待轉,用牽車的方式,走過去就不違法但是, 坐在車上就算是熄火也算是需要開罰的.請參考以下報導http://tw.news.yahoo.com/%E7%B4%85%E7%87%88%E7%89%BD%E8%BB%8A%E9%81%8E%E9%A6%AC%E8%B7%AF-%E7%AD%89%E5%90%8C%E8%A1%8C%E4%BA%BA-%E4%B8%8D%E9%81%95%E8%A6%8F-041246615.html
Gere.Chou wrote:機車不想等兩次待轉,...(恕刪) 這篇報導我一開始看不懂想說為啥紅燈行人可以過?看到底下有網友說明才看懂"警察的意思是,台北有的路段有設置四方向同時全紅燈,所有汽機車全部不能走,而行人可以直接走對角線穿過馬路到對面,這時機車騎士若不想等紅燈+兩段式左轉時,熄了火用牽的跟行人一起過,並不違法,因為身份等同行人。"其實我10幾年這樣做被警察攔下警察說我這樣算逆向只勸導沒開單但是以我的認知我這樣是迴轉網路上又找不到例子可釐清 所以才來上面問不過似乎有人被警察抓紅燈左轉 有人被抓逆向總之我還是下來牽車 就啥都不用罰
zihfu wrote:紅燈左轉!!因為我被...(恕刪) 我也被開過一次,也申訴過被駁回,但是爭議蠻多的......例 車子以過停止線且停於斑馬線上或旁邊等候綠燈迴轉>>>不就等於機車行駛斑馬線=未依號誌標線行駛。事後我直接問臨檢抓違規的警察這般狀況一般裁量多是開 $600 。上回不懂法,現在學行政法概念,若下回不小心遇到員警應要這樣開單,我一定救濟到行政訴訟爭一口氣。現在要違規要嬤眼睛登大一些 要不就下車用牽的吧(等同行人) 雖然剛開始覺得有點丟臉....
un3354 wrote:上班日,早上8:00~9:00,港墘路 與 堤頂二段交叉口,可以看到 百輛至千輛的機車在推,還能看到很多 OL也在推車!我平時在台北跑業務,有時也會用推的,真的是省時! 雖然住內湖,通勤沒經過那,還真不知道這種盛況衝著OL有空去看看
KissLOLI wrote:是我會下車用推的之前...(恕刪) 這個 等同行人 其實有漏洞在兩段左轉時......我蠻希望一堆機車族都這樣推車過馬路滴紅燈時 我熄火推車走橫向(這時就是行人過馬路)綠燈時 我推車過路口(這時也是行人過馬路) 完成推車兩段左轉 發動車子上路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