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警察悲劇與難當一半是制度問題,另一半就是人的問題了。
昨天我剛好看到兩台巡邏機車員警攔下一名騎機車男子,後來我親人與那名機車男子答個腔,才發現原來警察是看他機車騎得歪歪斜斜的,以為是酒駕。後來發現不是,只是他騎的慢,平衡感又有點小差,就給人以為是酒駕了……
如果今天對方是真的酒駕,那麼先別說警察有業績,至少馬路上又少了一個不安定因素。
警察有好有壞,只是壞的通常都被放大檢視,甚至替代整體,泯滅了其他好的警察。
我也不喜歡一些機歪的警察,我還真遇過一些,停個機車,移一下旁邊的機車,警察就把我叫過去盤問,以為我要偷車……後來發現不是後,就用很差的口氣對我說:最近這裡很多車子被偷啦!
警察起意不錯,但服務態度差勁。當然,我不求他好聲好氣把我當大爺,但至少別用那種頤指氣使以為自己天王老子最大的態度把我當賤民使喚吧?這種警員我都當白牌流氓看待。
要不是嫌麻煩與沒必要,不然老早明的暗的管道齊下要他吃不了兜著走了。明的管道當然是正當申訴,什麼督察室之類的給他打爆,不給個交代就讓他們天天電話接不完;暗的管道,當然是走關係了,所謂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
好的警察也遇過不少,自己騎車旅遊迷路了,隨便問一位警察路,對方直接警車開道走個十幾公里帶我到目的地;自己不小心超速,裝憨求個寬容,對方也不為難,大事化小(當然不求化無啦,不管怎麼說自己違規了。)
總歸到底,其實都是人的問題唉。(制度不也是人訂的?只是這些人是警察的主管機關與整個政府體系的掌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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