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常常用路,樓主的狀況我也遇過不少
我都是用手機報警
當然在幫助他人或救人時
也別忘了保護自己
之前一次機車擦撞的事故
我協助報案及等待救護車將傷者送醫
(犁田的女孩是用臉犁田的....都是血)
因我是唯一目擊者(有記下車牌),最後還上法院當證人
還好肇事逃逸者不是一些『三教九流之輩』
敗訴賠償之後都沒來找我『問候』
由於是上班尖峰時間,用車在車道上擋車流是無法避免
記得要預留安全距離,以免追撞波及傷者
有隨身相機記得現場拍照,等警察時可以在後方疏導車流
我救人有個原則,就是重大事故有傷者的
其他小事故都是協助報警而已,本身沒有停留現場
所以要被誣賴機率也少的多
因為大事故一定會有撞擊痕跡、撞擊點
我的車好好的,不可能被誣賴吧...
行善積德是我個人的興趣,所以扶老太太過馬路,
我每個星期都做一次,逢國定假日還會多做一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