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217057 wrote:
判賠都是7:3或3:7的沒有8:2或2:8,至於10:0或0:10的案例是有的只是極少數(狀況都是完全不對的ex:輪子在安全島上)
樓主的狀況應該是7:3,責任歸屬的用意主要是說發生車禍雙方一定都有對錯,只是多或少(取決於各自敘述的狀況並且由交通大隊判決)
所謂的7:3就是說,樓主修16000那對方要陪你16000的7成,而你要陪對方的3成(有保險的話就是保險發揮功用的時刻啦),用保險互陪
達成協議後簽和解書,落幕!
至於速度完全都是口說無憑除非有證據證明。
有錯誤的地方請修正,因為有些地方可能會記錯。謝謝。
問過很多鴿子
現在它們推絕對路權已經很久
包括
後來來我們公司演講的台北市交通大隊隊長還是局長
也是說直行車擁有絕對路權
只要是轉彎車撞到直行車
轉彎車要負100%責任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已經很少再用
因為可以用信任原則來破解
以樓主的案子來說
對方是在直行車道而且沒打方向燈
當然會讓別人以為直行車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自然就沒用
x217057 wrote:
判賠都是7:3或3:...(恕刪)
我有次車禍肇勢比例就被判10;0,我負100%的肇責
我還是直行機車,撞上左彎轎車....
當時幫我的朋友很多,沒有人相信直行撞左彎我還要負100%責任 = =+
詳細不在多述,當下做筆錄的內容非常重要,包括你自述的超速都會當做判別比例的重點(就算全世界沒有人知道你真正的時速多少,自述超速就幾乎是自己承認超速了)
筆錄做完之後雙方簽名,肇責就大概已經判別好了,只等裁決所做裁決比例而已
有自述超速你本身就要擔肇責了
判賠金額的比例大概要上調解委員那邊去調解,不成!!?? 那就上法院
這種事情勞民傷財,要有心理準備且耐心的處理,和解前心情總是不好....
不管是否要賠人家或是人家要賠你,和解書一簽之後心情自然豁然開朗
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希望樓主此事能圓滿落幕,加油!!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