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ray wrote:
隨便找家小醫院,説你哪裡痛,開張診斷證明。
必竟有擦撞到,可能多少有點受傷吧
這樣懂嗎???你可能有內傷,或是扭傷。..(恕刪)
偽證罪可能會害你被判的比對方重...
第 168 條
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
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然後版友 如果他不幸被反告 你會因為教唆一起陪葬..
第 29 條
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唆犯。
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
除非你很閒 後台很硬 不然這種小傷 對方抓回來 賠了就算了 ...跟人家玩下去
請律師還不一定告的贏 花一堆時間跟錢...
參考 我自己上次事故的經驗...其實我對台灣法律很失望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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