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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被撞><"肇事者直接跑掉(有圖)放網公布惡劣駕駛!!!!!!!!

當然去告他啊!!!
我朋友,去年4月生日前夕,才在內湖民權東路那,
被違規的汽車閃到,結果摔車頭撞到安全島,
而且就這麼剛好,出事地點的攝影機全都壞掉照不到,
跟在後面的公車司機原本有看到他但被另一車擋住視現,
等下一秒看到時已倒路邊,公車上也沒拍到,一台車也剛好擋在公車前,
司機先生為了擋住後方的車確認我朋友安全,也沒法子馬上回頭看車號,
據公車司機告訴警方,他覺得對方似乎知道違規有撞到人,
因為迴轉後,車主很快加速的離開現場,往成功路內湖轉走,結果就死無對證,
我朋友他現在已成為植物人了,他老婆還好沒生,
不然,後輩子該怎麼辦。

loveray wrote:
隨便找家小醫院,説你...(恕刪)

這招並不是無敵
主要還是看路權
你有權提告
但告不告得成
法院自己會看初步研判或是監理站的鑑定
來看誰肇事責任大
祝大家年年都有頭香可以插!
gv9403 wrote:
^^感謝大家~~~~...(恕刪)


請問你有受傷嗎?

如果沒有...那你不和解你打算要做什麼?

讓對方被抓去關嗎 = =a..... 別鬧了好不好......

人家葉少爺 酒駕害死兩條命 都不用被關了...

loveray wrote:
隨便找家小醫院,説你哪裡痛,開張診斷證明。

必竟有擦撞到,可能多少有點受傷吧

這樣懂嗎???你可能有內傷,或是扭傷。..(恕刪)


偽證罪可能會害你被判的比對方重...

第 168 條
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
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然後版友 如果他不幸被反告 你會因為教唆一起陪葬..

第 29 條
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唆犯。
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

除非你很閒 後台很硬 不然這種小傷 對方抓回來 賠了就算了 ...跟人家玩下去
請律師還不一定告的贏 花一堆時間跟錢...


參考 我自己上次事故的經驗...其實我對台灣法律很失望 就這樣...
戀上微風 wrote:
偽證罪可能會害你被判...(恕刪)


懂的人會懂的!

要提偽證罪也要拿的出證據!

因為肇逃你能提出當時現場,樓主有無受傷嗎?很多事情是看證據的!

因為擦撞,小指頭紅腫都可以提告,只要有傷都可以告!

而且我是説擦撞,"可能會受傷",我也沒叫他去做犯法的事。這只是你個人想法,小車禍確定沒有傷嗎?

我只是建議去看個醫生,然後開個證明喔

總不可能對方説一句,我看他沒怎樣,過失傷害,就無法起訴吧!

檢察官只會把對話當參考,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慢慢品味一下。



loveray wrote:
懂的人會懂的!要提偽...(恕刪)

主要還是看路權
否則像那個白目小孩/白目國中生突然衝出馬路
害車子剎車不及撞上去害那小鬼皮肉傷不就很倒楣
交通事故法院還是會看路權及初判或鑑定來判定肇事責任
假設今天肇事責任你過失比較大還想告人過失傷害
告不告得成還是問題
祝大家年年都有頭香可以插!

loveray wrote:
懂的人會懂的!要提偽...(恕刪)


在補充一下,今天你當庭虎爛亂説話,筆錄亂七八糟,檢察官跟法官也只是以不採信為由。

法官是以不告不提,要告要另外由你本人或是檢察官,幫你起訴。

偽證罪沒有相當離譜的話,幾乎檢察官那邊就叫你回家了。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我也不懂,可是我懂得保護自己。
u9207008 wrote:
主要還是看路權否則像...(恕刪)


只要有受傷都可以提告,肇責只是錢的比例問題!

想要贏,就拿出多點證據。光在警察局,就可以看到多少人的嘴臉了。

多一分證據多説一點自己有利的話,

公正公平?體驗過的人才知道!社會很險惡的!
旁邊不就中福派出所...
備案了嗎?
gv9403 wrote:
今天從中壢工業區南園...(恕刪)
愛一個人需要理由嗎?不需要嗎?需要嗎?不需要嗎?哎...我跟你研究研究嘛...幹嘛那麼認真呢?需要嗎?
今天來個假設這是我自己!大人,論壇假設自己不犯法吧!

我今天被這樣撞了,非常非常之不爽,又有對方照片或影片,

我會先原地報警,等警察來後,我在去醫院驗傷(檢查可以吧?)

然後去警局做筆錄(筆錄是以你個人觀點為主,且事實)

我會説:撞我那車本來停路邊,"我以經騎過去到他車頭,他就"轉"出來撞我後面排氣管"。

我騎的過程沒看到他有動,被撞後停下來看他沒打方向燈,要打電話叫警察來時就直接轉跑!

猜猜這樣對方肇責有多少?

這筆錄關係到你的比例問題

被小孩自殺式攻擊,要依嚴重性,來決定。獅子大開口當然還是走法院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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