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看什麼時候可以盡快和解
這樣對方的營業損失可以比較輕微之類的
我就表示我想要等7天跟30天的初步責任表出來再來談
而且對方的車子最近在修理,應該修理好就可以繼續上班啦
這樣子營業損失好像跟什麼時候和談沒什麼關係(應該沒有和談完車子會修比較快的吧?!)
再來對方小隊長說他昨天有將行車紀錄器拿去給警局
他說看了看我跨越"陶畫線"是主因(電話中我聽不清楚他說的是什麼,好像就是指那個黃色斜格紋的線)
好像是說到時候和談會叫我賠償營業損失的樣子(我責任比較大)
最後我就跟他說反正等30天的初步責任表出來再來說,也請對方請保險公司盡快聯絡我
我現在有幾個疑惑的地方
我看了看事故的照片圖跟google map上的街景圖
匝道下來那個方向的標線好像變少了耶?(可以看到我機車倒的那個位置地上都沒有標線)
google map上看到的有倒三角形的標誌
請問這樣子責任會差很多嗎??以我有超過那個黃色斜格紋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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