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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機車還是多注意點好。


BenSheets wrote:
剛剛在FB看到的一則...(恕刪)


有的人就是這樣 以為路是自己家裡開的

要轉就轉,不打燈也不注意一下後方

被撞是遲早的事情
因為那段路並沒有機車兩段左轉,那台轉彎的過失,頂多只有未打方向燈而已...

但撞人那台則有前面講的交叉路口禁止超車=逆向+超速+未保持安全距離+未打方向燈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flycode wrote:
因為那段路並沒有機車...(恕刪)


的確....看來版上很多人都還不知道,路口是不能超車的,更何況是越線超車

直行的騎士,這樣騎法...才是真的害死人

yanyu_911 wrote:
單虛線的意思是:可以跨越出超車
雙向2車道又是單虛線,准許逆向超車
...(恕刪)


這種自我感覺良好的騎車方式被撞也不冤枉
被撞的那台沒打方向燈而且一定沒注意後方來車,感覺就是想轉就轉後面的都得讓他
至於撞人的就是騎太快了。

台灣真的太多人把後照鏡方向燈當做裝飾品的,不管騎車開車都是。
變換車道不管有沒有車都不打方向燈的。我真的決的不打方向燈要罰錢才有用
我家入口...這裡交通路線蠻常發生事故...請各位有經過請小心駕駛!!
驚!

一個逆向超車
一個左轉未注意後方來車
兩個速度都這麼快,打方向燈也來不及了
我看又是一起羅生門~
公司的前輩說:認真,你就輸一半了…
這種情況下第一台車打方向燈也沒用,因為第二台車擋住了,只能說­騎車警覺性要高,也要養成防衛駕駛的習慣。發現前車靠中線騎就要­警覺有沒有轉彎的可能,騎RV的車主看到00:10的阿伯就有減­速,以RV250的性能應該可以輕易超越,我想RV車主應該有感覺到­一個不確定因素在前方,這就是有防衛駕駛的習慣。不要奢求別人會­打方向燈,不如給自己保留一點空間。

這篇馬上就要進資源回收筒了...
這叫慢郎中碰到急驚風...
兩個都有錯啦!
有一次在高雄小港市區小港路那一帶,那天開車看左邊對向車道有一台摩托車,車頭已經跨越雙黃線了!
他油門一催就迴轉過馬路,結果我車右後方隨之而來的機車也騎很快,後頭機車直接撞到那台違規迴轉的機車跟人飛一起出去,還好沒飛到汽車道到時候被其他車壓過去就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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