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的那台沒打方向燈而且一定沒注意後方來車,感覺就是想轉就轉後面的都得讓他至於撞人的就是騎太快了。台灣真的太多人把後照鏡方向燈當做裝飾品的,不管騎車開車都是。變換車道不管有沒有車都不打方向燈的。我真的決的不打方向燈要罰錢才有用
這種情況下第一台車打方向燈也沒用,因為第二台車擋住了,只能說騎車警覺性要高,也要養成防衛駕駛的習慣。發現前車靠中線騎就要警覺有沒有轉彎的可能,騎RV的車主看到00:10的阿伯就有減速,以RV250的性能應該可以輕易超越,我想RV車主應該有感覺到一個不確定因素在前方,這就是有防衛駕駛的習慣。不要奢求別人會打方向燈,不如給自己保留一點空間。這篇馬上就要進資源回收筒了...
有一次在高雄小港市區小港路那一帶,那天開車看左邊對向車道有一台摩托車,車頭已經跨越雙黃線了!他油門一催就迴轉過馬路,結果我車右後方隨之而來的機車也騎很快,後頭機車直接撞到那台違規迴轉的機車跟人飛一起出去,還好沒飛到汽車道到時候被其他車壓過去就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