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ffitiboy wrote:
就在剛剛
小弟正要出門買午餐
就在新竹火車站前面的紅綠燈
看到一名男子正在拿相機偷拍旁邊穿裙子的女生
紅燈大概40秒吧,我看他拿著相機一直偷偷的按開關
表情超猥褻的
很想過去把他相機搶過來報警
但是我又想到這樣是不是會觸犯法律
最後綠燈了,只好眼睜睜看著他跑掉
要不是親眼所見
我真不太相信
有人敢這樣做
我是有把他車牌記下來
不知道這樣有用嗎
小弟想請問一下
有什麼辦法可以對付這種現行犯
真感嘆竟然有這種人(恕刪)
如果你能確認他在偷拍該女士的身體隱私部位,
他的確觸犯刑法315之一妨害秘密罪
可以現行犯不問何人逮捕之(刑訴88)
並以刑法23正當防衛防衛他人法益阻卻違法,但不能過當
但他若不是拍隱私部位
那你就妨礙自由了
記車牌沒什麼用,警察不會追這種小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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