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講兩個都是完全沒必要的
(在日本只有50CC以下機車需要禁行快車道+兩段式 台灣就是抄日本的)
當初定這條法的人根本就是智障
腦子破洞才會這樣草草了事
這條法規的配套可以說是非常的爛
整個規則的完整度低到不行
還有警察方面的認知也是非常的主觀
(警察說你要兩段你就該兩段 上一個警察說你可以直接左轉 不代表你現在可以不用兩段)
左轉需不需要兩段??
道路往左偏15度需不需要兩段??
只能夠往左轉通走的道路需不需要兩段??
Y字路口左轉需不需要兩段??
到底左轉的定義是怎樣??什麼情況又需要兩段?? 法規根本就沒講
不過也無所謂啦~~~
反正機車一直都是"小"眾 對社會不會有什麼影響的
aa51113 wrote:
這個路口位於南京東路...(恕刪)
這種類似的例子小弟有遇過
地點在新生高架橋與民生東路的路口
[提醒] 新生北路二段 民生東路一段這個路口左轉被開單的機車騎士可以看一下
參考一下
我換圖示了喔~目前正在服役的交通工具
不久前還寫MAIL到交通局, 建議某路口不應限制要兩段式左轉,
因為車輛動線會讓待轉機車和汽車發生互相阻擋的情況,
請他們派人實地看看.
結果回文跟我說規劃沒問題.
然後沒幾天,連續出現警察在路口開單抓直接左轉!
所以,還是自己守規矩吧!
1.機車行經設有兩段式左轉標誌、待轉區之交岔路口左轉,應遵照號誌指示,在號誌允許直行時先行駛至右前方路口之左轉待轉區等待左轉,等該方向號誌允許直行後,再行續駛,以兩段方式完成左轉。
2.機車行駛於同向三車道以上道路,均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轉彎
前面的討論就不說了~查一下規定吧
只要有標誌 或是有待轉區~就要待轉~之前台中有個新聞就是因為只有標誌~警察抓了一堆~後來議員抗議~才改成還沒劃好待轉區之前用勸導~但那只是那個案例~其它地方還是乖乖待轉吧~
第二個是~只有是同向三車道~就算沒看到待轉區標誌也要待轉~我記得之前也有類似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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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次就沒申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