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的人只能在物品被偷時期待人力有限的警察杯杯找回失物問題就出在犯罪後的懲罰威力有限而且被抓到的機率也不大看來除了罰錢、坐牢以外再來個鞭刑也許才有嚇阻的效果刑期三年就一個月鞭三下我想頭殼沒壞的都不敢犯罪了吧誰還敢拿人權出來講...就請先把犯罪率降到零或者有人犯罪就鞭人權戰士...好嗎
912049 wrote:請問是真的不能公開嗎...(恕刪) 媒體有在管"能不能"這件事嗎??不給播就拿頂妨礙新聞自由的帽子給你扣下去就對啦~ 然後每天就來給你洗腦放送先播了再說如果有問題也同樣躲進新聞自由的保護傘裡~ 反正沒人深究就沒事有人追究就裝死假裝沒這回事 過一陣子大家也忘了拿他沒轍啦~
徐小揚 wrote:在今天要上班的時候,...(恕刪) 嗨~看標題很熟析,原來是你我是今天陪同你去調閱監視器之一的警察...旁邊的小跟班替代役有清楚拍到嫌犯的臉,如果是住附近的民眾的話,應該可以破案祝你早日找回遺失的避震器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