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提醒大家,最近小弟也收到一張罰單(上班時間南港展覽館前南港路上),是從車內拍出來的,所以判斷可能是警車裝行車記錄器截圖舉發,這樣子的話,被開單的機率會增加,大家要注意點喔!!(有需要的話我會提供照片的)
subaru1255010 wrote:
原來那也有照相機啊 ...(恕刪)
)
嗎??? 叫他登門道歉也是剛好而已~
跟一般公司行號會計比公僕輕鬆太多~


傳說中的小龍 wrote:
那邊從今年八月以後就...(恕刪)
hjy7069 wrote:
這種不叫擾民叫啥??...(恕刪)
oh1112 wrote:
今天一回到家,就收到...(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