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jason wrote:
2. 給媽媽桑:不要明知自己的孩子未成年....還買機車給他!
...(恕刪)
現在很多這種怪獸父母,出了是只會怪別人怪社會怪政府
"我小孩很乖的,一定是被XXX害的...."
小孩是你生的,不管是什麼事,父母一定要負擔最大的責任...
交通不方便,所以要買車?
以前的人(也沒多久,小弟6字尾的),國高中都是坐1個多小時公車上下學的
女友在台北唸書,家在信義區,念陽明山上的學校,也是一樣公車通勤
沒辦法啊,家裡管的嚴.....
機車業者的責任
以後去驗車修車改車都要記得帶身分證件嗎?
問題出在源頭上,如果不是父母同意買,小孩有錢有權自己買機車改車?
這跟自己的狗沒綁好,卻去怪鄰居家怎沒設柵欄不是一樣?
cfjason wrote:
結果劈口一句->我兒子在這邊改的管...給我還來...給我還來...給我還來...
老闆娘->我們東西都是丟了或是讓客人帶走的...你是何時來換的?
客->我啊知...10月多吧...不管...管子就是要還給我...我兒子未成年,你們怎麼可以賣他....
老->顧客上門來我們怎會知道幾歲....而且..未成年可以騎車嗎???
更何況...那是民國幾年的事了...管子早丟了....
聽到這...我還看所有的人都在偷笑...怎麼會有這種客人...
這時客人也心虛改口...
客->未成年不是未滿20歲嗎??(看樣子應該是未滿18....)
後來就哩哩咂咂的吵成一堆...(其實客人的口氣很火爆...我在這邊概述而已)
聽到這我也懶的聽...剛好也換好了...就離開了!!
唉....
感想是
1. 給兒子:改完的管子記得要帶回家..方便日後長輩"驗車"用的!
還有記得不要讓媽媽獨自來"漏氣"...自己改的管要自己去生出來!!
2. 給媽媽桑:不要明知自己的孩子未成年....還買機車給他!
以下開放補充....
不完全算鬧劇啊?
未成年為何不能騎車?
台灣民法的成年,是指年滿20歲的人。
但台灣刑法是規定,年滿18歲為完全行為能力人。
未成年不表示就是無/限制行為能力人。
不然18歲就能考照,考回來不能騎開車是要裝孝維嗎?
但是能騎車開車,不代表就是成年了啊!
其實機車行理虧耶...
因為買賣是契約行為。
(日常生活的交易買賣也全都是契約行為啊...)
像改裝車輛(價金)這種非相當行為,事先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者,契約效力未定。
法定代理人若不承認,則此交易無效。
即使相對人(車行老闆)不知情也一樣,而且不得請求賠償。
法律謂相當行為,是指限制行為能力者的日常生活所需(吃、喝、電影之類),通常在千元上下。
像機車保養,算正常行為。
但改裝,則會被視為非必要性行為。
所以若那位媽媽要告機車行,機車行老闆的損失肯定是要自己吞下去...
坊間一般機車行自己搞不清楚狀況,跟未滿20歲的人做改裝交易?
原則上是自己找死、跟錢過不去。
除非啦,18歲結婚,或是結婚後離婚,雖未滿20歲,但民法一律視為成年。
henry574088 wrote:
店家要是不搭理她
直接報警
應該會滿有趣的
對,是會很有趣。
要是走法律程序,到事情最後看到機車行老闆的結屎臉?
您還會笑到在地上打滾...

總之,法定代理人可以買機車給未成年但已滿18歲的受監護人(子女)騎乘。
因為18歲就有考駕照騎乘的資格。
但店家最好不要跟未成年的顧客從事非必要的改裝行為。
不然一旦法定代理人不承認有允許未成年的受監護人做此交易?
機車行是完全沒有平反的餘地的。
諸位網友這樣明白了嗎?
喝謊言欺瞞奶水下成長的孩子,不容易相信外界的真相。
說別人不敢面對二戰罪行,自己不也竄改戰史教育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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