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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適度且不會妨礙他人的改裝不能合法化?

純推得寸進尺~~~~

我已閱讀過並同意遵守討論區規則

瀚瀚4-2 wrote:
純推得寸進尺~~~~...(恕刪)


純推看不懂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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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版主的想法一樣,適度的改裝而且讓自已的行車更安全真的應該合法化,像我的RV150,那個前燈真的很鳥,下雨天根本看不到有光束打出去,就是覺得一整個沒力,最後我去機車行換了HID,並且把照射角度調到只照車前那一塊,現在夜間騎車真的覺得亮了很多,前方的路面都可以看得很清楚,我覺得這樣提高了我的行車安全,又沒有妨礙到別人,這種的改裝真的應該沒有關係。
love9050243 wrote:
台灣地窄人稠,人們能...(恕刪)


會把你們跟飆車族那種歸為一類也是正常的

路過改裝車, 不是飆車族的通常一星期看不到幾台, 是飆車族的卻多到記不住

而且多數改HID的還是老樣子

都射到別人照後鏡

改裝HID卻有調整燈罩角度的人根本是少之又少幾乎沒人, 只見雨天一直被射哪裡看的到

不然就是自我感覺良好吧!! 明明就對別人眼睛或是照後鏡射還裝傻
tp6ck6u4 wrote:
樓主大概不了解為什麼...(恕刪)


原廠胎超滑的,也是經過國家認可嗎?

有限制平民的法規,卻沒有限制廠商的法規,
  例如限制外殼耐用必須在台北路上騎10000公里,
  骨架必須要在汐止雨中耐用3年,
  行李箱必須至少可以放入兩頂安全帽等等,

老實說,這些法規一點都不合理。
Silk Alie wrote:
會把你們跟飆車族那種...(恕刪)


所以應該制定明確且嚴厲的法規
並且看到飆車族應該把車輛報廢或者是沒入車輛
看飆車族如何生存?

HID那種的我真的支持你把他拖下來打
改裝的定義是什麼?
改裝的定義就是安裝(包含更換)與非原廠所設計、生產、製造之零件。
不要說改那種超大聲、白鐵顏射管那種的了,就連換外觀一樣的副廠零件都可以認定非法改裝
不知道樓主有沒有看過那種全車原廠(真的100%原廠),只是車側兩邊貼了個性化小貼紙就被攔下開單的沒有??
可以根據違反交通規則處罰條例第16條與第18條逕行舉發。
博觀而約取 厚積而薄發

EDC79 wrote:
改裝的定義是什麼?改...(恕刪)


所以說台灣的法規真的太模糊…
我還聽過椅墊換成毛毛蟲的也被開…
因為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像樓主一樣這麼善良,只針對安全性做改裝,且不妨礙他人!

如果開放,那非法改裝且妨礙他人的比例絕對遠大於合法改裝!

而且別忘了這裡是台灣,有什麼不能解決的事,送個$$就搞定了,

所以改裝這種事最後一定大亂,乾脆全部禁止!!!!!!


舉個簡單的例子,如果台灣像美國一樣,開放槍枝買賣,自己可以買槍保護自身安全,

這樣不是很好嗎???但是在台灣!買槍做壞事的人絕對遠大於買槍保護自己的人!

所以也不會通過這樣規定!!!!!


想想大家小時候讀書的時候,班上絕對也有一些人渣敗類壞份子!

以我為例,班上就是有些人會帶美工刀去割破女生裙子,後來老師用打的用罵的都沒用,

連家長也授權老師可以用任何武力行動,但是還是管不動,最後限制全班不准帶美工和剪刀。

有人手腳步乾淨,喜歡偷錢,老師也知道是誰,但是管不動!結論就是所有人不可以帶超過50元!


反正在台灣就是,無法全面管制的東西,就全面禁止,這樣最快了!



love9050243 wrote:
台灣地窄人稠,人們能...(恕刪)


以我所知來告訴你~

1. HID 要去驗車,過就合法
2. 排氣管出口要低於水平、在特定轉速下產生的噪音符合(要查查資料)和有防燙蓋就合法
3. 避震可改

制動系統就比較模糊,建議碟煞外露部份的顏色不要太花翹,通常不刁~

其它部份就看法條有沒有再修改~


做基層的不是警官、是警員,不愛唸書所以法條有改它也懶得管,只要覺得不像原廠就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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