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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影片多有商業陰謀置入行銷大家不要被騙與觸法

GT 怎麼會被告,又不是廣告

以及要追根究底學的應該是頭文字D,藤元拓海的水杯還有豆腐吧.......

那頭文字D的作者可以告嗎?


這只是無聊的測試方式有啥好告的
看完您說的話,句中挑釁意味濃厚喔!如果你跟我們一樣是第三方人士,因該不會這麼強力的用詞吧
不過就是一部搞笑的短片,看到了這麼強力的打壓(惡搞創意),連在潛水看熱鬧的我都忍不住想說聲....

該道歉也道歉了,該移除也移除了,被網管砍檔也砍了,現在還要人家跟全台灣著作權人道歉
哇哩會不會吃人吃到到,要不要叫他為了這次的損失罰他賣掉家產賠償你們的創意,
這樣做只會使的更多人感到反感‧
錢的能量,決定叫你閉嘴的力量~~
以前曾經有對光陽有驚艷的感覺,但現在真的對光陽感到很失望....

被盯的原因 不是在於模仿 此車廠在官網貼文說"感謝網友熱烈模仿" 重點在於用A廠車廣告宣傳B廠車的性能 看看別的網有影片 廣告與測試車都是同廠牌 為什麼沒盯

宇天 wrote:
被盯的原因 不是在於...(恕刪)
反正就是只能宣揚自己車子得好...不能拿別人的車子來比較

他說得請來模仿因該要加<僅限同廠牌>= =
昆蟲博士 wrote:
反正就是只能宣揚自己...(恕刪)

不對喔!
他今天會被盯是因為把科總Cheers柳橙汁那幾秒的影片剪到自己拍的影片中用
這就有點類似未經同意就私自拿藝人的肖像去推銷減肥藥一樣
只差在一個有得利一個沒得利
因為從剪接完的影片看來就是副總在為GT Cheers
重點是副總本人是否有答應要為GT Cheers呢?
如果沒有的話,擅自拿副總為G5 Cheers的影片到自己影片裡幫GT Cheers是否有錯呢?
人家只說請模仿,可沒說准許你複製貼上了
點到這裡大家應該都很清楚了吧!

不管今天這個警告信函是光陽還是廣告商提出的
我認為他們的做法並沒有錯,甚至是幫GT事主上了一課(畢竟只是警告,並非提告)
他們的作法只是為了捍衛自己的著作財產權
相信只要有從事著作的人應該都知道自己著作權的重要性
但如果是真的為了這事去提告的話,那就真的會遭人唾棄了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肥子 wrote:
錢的能量,決定叫你閉...(恕刪)


有錢能使鬼推磨

錢不是萬能
不過沒錢萬萬不能

所以只要模仿的好就比較不會被告
大家還是謹慎為之吧
畢竟在這個社會上
人心實在是太險惡了

雖然網路是個開放的空間
不過也因為太過開放了
所以連新聞都直接拿來撥
那原創是不是也要告一下新聞呢?
引用片段又不是全部取用
那我隨便講一句成語
我是不是也要經由發明成語的人同意我才可以講呢
其實這是個矛盾的社會
不過如果可以的話當然還是要經由原創的同意比較有保障
最好是白紙黑字清清楚楚的寫明
那影片有騙人嗎...
沒有吧....
GT機車是假的嗎...
沒有吧...

請問是騙誰啦....
觸啥法啦....

你是受人所託....捍衛的很辛苦吧....
我請你喝咖啡喝汽水........可以嗎...
請問你真正職業是....

我相信那廣告.也是測試車輛橋段...模仿是有何侵權

就像今天你會試車.你可以分享.

別人試車.他也可以分享

有何權力的鬥爭...(要公布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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