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蟲博士 wrote:
反正就是只能宣揚自己...(恕刪)
不對喔!
他今天會被盯是因為把科總Cheers柳橙汁那幾秒的影片剪到自己拍的影片中用
這就有點類似未經同意就私自拿藝人的肖像去推銷減肥藥一樣
只差在一個有得利一個沒得利
因為從剪接完的影片看來就是副總在為GT Cheers
重點是副總本人是否有答應要為GT Cheers呢?
如果沒有的話,擅自拿副總為G5 Cheers的影片到自己影片裡幫GT Cheers是否有錯呢?
人家只說請模仿,可沒說准許你複製貼上了
點到這裡大家應該都很清楚了吧!
不管今天這個警告信函是光陽還是廣告商提出的
我認為他們的做法並沒有錯,甚至是幫GT事主上了一課(畢竟只是警告,並非提告)
他們的作法只是為了捍衛自己的著作財產權
相信只要有從事著作的人應該都知道自己著作權的重要性
但如果是真的為了這事去提告的話,那就真的會遭人唾棄了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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